锦湖石化预计年底公布新股东回馈政策
Park Cheolwan前常务在对锦湖石化民事一、二审中败诉
在金湖石油化学(金湖石化)在与金湖石化集团会长 Park Samgu 的侄子、个人最大股东 Park Cheolwan 前常务之间的经营权纷争中接连获胜之际,通过扩大股东回报进一步巩固中小股东支持的前景愈发明朗。
据投资银行业界28日消息,金湖石化有望在今年年底公布“新的三年期股东回报政策”。由于金湖石化今年预期市净率(PBR)仅约0.7倍,一直被视为典型的低估值股票,提高股东价值不仅是 Park 前常务强调的目标,也是与其长期发生纠纷的金湖石化方面一再强调的方向。
证券业界普遍预计,金湖石化将在今年12月公布“新的三年期股东回报政策”。三星证券研究员 Cho Hyunryul 表示:“在2021年12月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政策之后,今年12月将进行追加更新”,“考虑到过去2~3年每年3月股东大会前,对股东回报政策的要求一直很高,未来6个月内股东回报动力将进一步加强”。
NH投资证券研究员 Choi Younggwang 也指出:“金湖石化以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结构为基础,正在实施积极的股东回报政策”,“公司将当期净利润的25%至35%作为股东回报政策资金来源,每年支付股息(相当于个别财务报表当期净利润的20%至25%)。”他同时表示:“金湖石化持续回购并注销自家股票,今年3月还公布了‘今后三年内将实施自家股票注销(注销持有自家股票的50%),并额外回购规模达500亿韩元的自家股票’的计划”,“因此将在今年年底公布新的三年期股东回报政策”。
近期,金湖石化在 Park 前常务提起的民事诉讼中也进一步巩固了胜势。本月25日下午,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12-1部在 Park 前常务等4人针对金湖石化提起的自家股票处置无效确认诉讼的二审中判决称:“(对 Park 前常务等)原告的上诉全部驳回,诉讼费用也由 Park 前常务一方承担。”
此前,金湖石化集团旗下的金湖PNB化学与OCI集团在马来西亚的子公司 OCIMSB 为了在2021年设立合资公司 OCI金湖,并加强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互相交换了规模达315亿韩元的自家股票。金湖石化为提高股东价值,还额外注销了与交换股票数量相同的17万1847股。Park 前常务一方则提起民事诉讼,称“在经营权纷争持续的情况下,经营层向OCI集团方面处置自家股票,是为了获取友好持股”。当时,Park 前常务曾就经营权问题向 Park 会长发起挑战,但在股东大会表决中落败,并被免去常务职务。
其间,金湖石化方面主张“该诉讼不存在‘确认利益’,或是‘由不具备原告资格的人提起’,因此不适法”,去年一审法院支持了金湖石化一方。当时合议庭指出:“自家股票被处置给第三方,导致现有股东对公司的比例性利益(表决权等)减少、股价被摊薄,这与公司取得自家股票从而增加现有股东对公司的比例性利益属于同一性质”,“Park 前常务等人直接介入与第三方 OCI 方面的交易关系,主张以金湖石化为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自家股票处置行为无效,这是不被允许的。”本次二审同样认为,Park 前常务无权介入两家公司之间的自家股票交换。
继2021年、2022年之后,今年发动的第三次“侄子之乱”未能成功,使得 Park 前常务在下一步行动上背负了更大压力。Park 前常务在今年3月股东大会前,与激进投资基金 Cha Partners资产运用联手,提出了有关自家股票注销的公司章程修改议案,但在表决中落败。当时,对于章程修改,金湖石化方面议案的赞成率达到74.6%,而 Park 前常务一方的股东提案赞成率仅为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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