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十多岁的代表理事谎称只要成为其经营的配送营业场所的分支机构长,就可保证获得快递费的4%收益,骗取他人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法律界26日消息,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3单独合议庭法官 Kim Jae-eun 以诈骗罪判处被移送审判的55岁男性A某有期徒刑3年5个月。A某在设立并经营一家物流流通公司期间,因经营困难,于去年4月5日为侵吞投资款之目的另行设立了一家公司。
A某去年7月在首尔永登浦区一带向受害人表示:“打算在B公司开展快递配送物流业务,已经与大型电子商务公司、大型快递公司等签订了协议,C公司在全国各地都设有物流仓库”,“缴纳105万韩元成为分支机构长,招募配送员,将干线配送到据点的快递最终送达各客户,每件快递的配送业务中,分支机构长可获得快递费4%的利润”,并提出上述商业提案。通过这一手法,A某自去年8月9日至今年1月8日共从193名受害人处骗取了总计2亿265万韩元。
合议庭表示:“被告因同类犯罪曾受过处罚,却在缓刑期间再次实施诈骗犯罪”,“被告主导了本案犯罪,罪责不轻,除整体损失金额中约5000万韩元已被退还外,其余部分尚未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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