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效性措施义务得到认可”
检方不服因“梨泰院惨案处置不力”等嫌疑被移送审判的前首尔警察厅厅长 Kim Kwangho 一审结果,提起了上诉。
23日,首尔西部地方检察厅表示,将对因业务过失致人死亡嫌疑被起诉却获判无罪的金前厅长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检方还对在法庭上同样被宣告无罪的当时首尔警察厅112状况管理官(总警) Yoo Mijin,以及当班的前112状况3组组长(警正) Jeong Daegyeong 提起了上诉。
检方表示:“事发时是新冠疫情防疫措施放宽后迎来的首次万圣节活动,该现场在结构上具有混杂事故风险极高这一特殊性”,“并且,考虑到法律和手册赋予金前厅长的责任与权限,金前厅长完全可以预见因人群聚集而造成的损害,因此有义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这一点应予以认可”,说明了上诉理由。
检方还补充称:“法律和手册对统筹首尔警察厅112状况室的总警 Yoo 及警正 Jeong 的规定,不仅仅是让他们履行接收并报告现场112报警处置结果的工作,还明确规定其负有分析报警内容、掌握现场情况并制定应对方案的义务。”
此前,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 Kwon Seongsu)于本月17日就金前厅长、总警 Yoo 和警正 Jeong 的一审作出宣判,三人均被判无罪。
合议庭指出:“金前厅长对事故地区龙山警察署负有管理、监督的一般性义务,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同时表示:“然而需要判断的是,为认定其刑事责任所需的业务过失部分,即便综合考虑检方提交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其在惨案事前应对阶段或事发当日,作为首尔警察厅厅长违反了具体且直接的注意义务。”
检方曾于上月2日请求法院判处金前厅长5年徒刑,并分别求刑对总警 Yoo 判处3年徒刑,对警正 Jeong 判处2年6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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