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对目击犯罪的在押犯进行非公开讯问
一名被控在跆拳道馆虐待一名五岁儿童致其死亡的馆长,迎来了第二次庭审。
22日,议政府地方法院第11刑事部(审判长 Oh Changseop)就因涉嫌虐待儿童致死而被拘捕起诉的30多岁男子A某一案开庭审理。
当天庭审中,A某的后辈教练B某等3人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B某是在案发当时身处现场的人物。
但合议庭根据B某的请求,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证人询问。合议庭表示:“证人公开作证可能会有负担,因此将不公开进行。”
对此,包括遇害儿童遗属在内的所有旁听者都在法庭外等待,在旁听者退场过程中一度发生摩擦。遇害儿童的母亲对B某爆粗口,质问“你为什么看着我”,随后被法院工作人员制止。
此前,A某被指控于7月12日,在京畿道杨州市一处跆拳道馆内,将学员C君倒插进一块垫子(高度124厘米,孔径约18至23厘米)中并放任不管达27分钟,最终导致其死亡。
检方认为,A某在发现C君处于昏迷状态后,没有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反而删除闭路电视(CCTV)画面等,试图销毁证据、逃避责任,因此并未适用虐待儿童致死罪,而是适用了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虐待儿童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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