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部向Chonjangeonteo发出整改建议
“本应签署书面合同……”

制作综艺节目《我是SOLO》的Chonjang娱乐公司因被指侵害自由合同制(自由职业)电视编剧的权利而被处以罚款,原因是未签订书面合同。


侵犯作家权利的《我是SOLO》制作公司被处以罚款 View original image

文化体育观光部于本月18日经过艺术人权利保障及性骚扰·性暴力受害救济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于22日表示,已对其处以150万韩元的罚款,并向Chonjang娱乐公司提出整改建议。整改内容包括:在《我是SOLO》制作相关事务中,应与编剧在平等地位上签订合同并向编剧交付书面合同;提交包含合同签订及合同交付履行情况在内的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的对策等。


文化体育观光部认为,与自由职业编剧在文化艺术劳务方面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构成违反《艺术人福利法》。艺术人权利保障委员会指出:“根据《艺术人福利法》第4条之4的规定,如能制作明确载明艺术人权利事项的书面合同,那么电视编剧的权利本可以被更清晰地预见,举报人(编剧)也就能够行使这些权利。”委员会还补充称:“目前仍存在签订未载明著作权等艺术人权利相关合同条件的合同等需要整改的部分,有必要予以整改劝告。”


制作公司可在下月4日前就拟处以罚款的事前通知提出意见。如在意见提交期限内主动缴纳罚款,最多可获20%的减免。



此前,全国言论劳动组合电视编剧支部已于今年4月向文化体育观光部举报Chonjang娱乐公司,指其违反书面合同制作义务并侵害电视编剧权利。举报内容称,Chonjang娱乐公司利用其优越地位,向编剧强加不公平合同条件,并拒绝进行合理的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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