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屋主劝阻闯入家中当面殴打
法院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一名七旬老人因以“朝自己吠叫”为由将邻居的宠物犬殴打致死,在二审中也被判处罚金刑。


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刑事第二部(审判长 Kwon Sangpyo)20日表示,以违反《动物保护法》、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暴行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74岁),在二审中被判处罚金600万韩元,与一审判决相同。


A某于2022年8月23日下午3时左右,以邻居B某(75岁,女)饲养的一只4岁马尔济斯犬朝自己吠叫为由,不顾B某的制止,进入了B某的家中。


他先是多次用拳头殴打这条狗,随后将其摔在地上并踩踏,狗当场死亡。A某还推搡怀抱着狗、正要走进房间的B某,致其摔倒在地等,对其实施了暴行。


生前的Douyu照片(左)和去世后举行葬礼的场面(右)。 联合通讯社提供

生前的Douyu照片(左)和去世后举行葬礼的场面(右)。 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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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在二审中主张,自己是得到B某允许后才进入其家中,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称自己只是想摆脱先发动攻击的宠物犬。


相反,检方则指出,A某是在因妨碍公务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而被宣告缓刑期间再次犯罪,请求法院判处其6个月有期徒刑的实刑。


然而,二审合议庭在量刑上的判断与一审并无不同。


合议庭指出:“被害人亲眼目睹自己的宠物犬在眼前遭到殴打并死亡,疑似遭受了相当程度的精神和经济痛苦。”



合议庭接着表示:“但综合来看,被告人看上去并非一开始就以攻击被害人或宠物犬为目的而前往该处,且村民也为其请求从轻处罚,难以认为原审刑罚过重或过轻”,因而驳回了双方的上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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