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建筑面积1000㎡以上设施需缴纳,缴费截止至10月31日
逾期未缴将加收最高3%滞纳金

金泉区(区厅长 Yoo Seonghun)表示,已对2024年度定期交通诱发负担金共9908件征收124亿韩元。


交通诱发负担金是根据《城市交通整备促进法》为缓解交通拥堵,每年10月向引发交通拥堵的大型设施物所有者征收的费用。


征收对象为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其所有份额在160平方米以上的个人或法人所有者,以今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当日该设施物的所有者即成为纳付义务人。

衿川区征收今年定期交通诱发负担金…本月31日前缴纳 View original image

缴纳期限为本月31日前,纳付义务人可前往就近银行,或通过虚拟账户、电子缴纳等方式缴纳负担金。


如纳付人具有减免事由,自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如属于“设施物未使用”“办公楼式公寓作居住用途”的情形,应在30日以内申请;如在征收期间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申请按日比例计算)时,应在10日以内将申报书及证明材料提交至区厅交通行政科,即可申请调整负担金。



金泉区厅长 Yoo Seonghun 表示:“为缓解本地区交通拥堵而征收负担金,恳请居民们予以配合。”他同时表示:“如未在期限内缴纳交通诱发负担金,最高将被加征3%的滞纳金,并可能遭受不动产查封等不利后果,请务必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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