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暗网”上运营的毒品购物网站中贩卖大麻的一伙人,在二审中也被判处有期徒刑。
17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13庭(审判长法官 Baek Gangjin)以违反《关于防止麻醉类非法交易的特别法》的罪名,分别判处被起诉的A某和B某有期徒刑2年。其共犯C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4年。
合议庭就量刑理由表示:“考虑到毒品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范围广泛且极大,被告人各自在家中共谋种植了不少数量的大麻,并积极在互联网网站上进行广告和销售等情节。”
此前,A某和B某因被控自去年3月至同年11月,将自己种植的大麻在暗网分47次出售,获得共计约4300万韩元收益而被移送审判。C某则被指控协助他们种植大麻。
三人均涉嫌吸食大麻。
经查,他们所利用的网站是暗网中运营的国内唯一一家麻醉类毒品销售网站,会员人数多达4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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