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嫌疑宜灵郡守二审仍判“有罪”……免于被剥夺职务(综合)
郡守 Oh Taewan:“将尽最大努力查明真相”
因涉嫌强制猥亵被移送审判的庆南宜宁郡守 Oh Taewan,在二审中改判为罚金刑,从而躲过了被剥夺郡守职务的危机。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3-1庭(审判长法官 Oh Taekwon)17日判处 Oh 郡守罚金1000万韩元,并命其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
此前,Oh 郡守因被控于2021年6月17日,在宜宁郡一处餐馆与郡厅出入记者共进晚餐时,强行拉住一名女记者的手等实施强制猥亵行为而被起诉。
他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这一刑罚一旦确定将导致其丧失郡守职务。对此他主张无罪并提起上诉,检方也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上诉。
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如因刑事案件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且该刑罚确定,即丧失其职务。
二审合议庭指出:“被告抓住被害人手腕时所说的‘下面’一词,被视为指代生殖器,从时代与道德观念来看,可评价为引起性羞耻感或厌恶感的言行,构成刑法上的强制猥亵。”
接着表示:“被告在由其主持的、与新闻界举行的记者恳谈会这一正式场合,对与会者即被害人实施猥亵,其罪质绝对不轻。尽管如此,直至二审仍不承认错误,反而表现出似乎在指责被害人的行为。”
“但同时也考虑到,被告无同类前科及超出罚金刑的处罚前科,所涉强制猥亵程度尚难以认定为严重;案发的恳谈会与其说是正式场合,不如说是为促进郡与当地媒体之间的和谐关系,以酒席和略显浓重的玩笑营造的轻松场合;并且从当时气氛看,该行为疑似系一时冲动所致等因素。”合议庭说明了量刑理由。
宣判后,Oh 郡守称:“对我而言,这是有些遗憾的裁决”,“将与辩护人商议,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他还表示:“这段时间本想通过努力工作来回报郡民,但因这起不光彩事件未能给大家呈现好的结果,深感抱歉”,“今后我将尽最大努力,一定要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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