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被起诉的国民力量党庆尚南道议会议员 Lee Jangwoo 在二审中被判处“职务丧失刑”。


釜山高等法院昌原审判部第1刑事部(审判长 Min Dalgi、Kim Changyong、Kang Youngseon)16日对该议员的上诉案件中,撤销一审判处其80万韩元罚金的原判,改判罚金300万韩元。


在同一嫌疑下被移送审判、在地方选举期间担任该议员随行人员的A某,也被改判为罚金100万韩元,而非一审的50万韩元罚金。


Lee Jangwoo 庆尚南道议员。[照片由庆尚南道议会提供]

Lee Jangwoo 庆尚南道议员。[照片由庆尚南道议会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据审判庭介绍,该议员因在第8届全国同时地方选举过程中,向担任随行人员的A某支付150万韩元,作为其协助进行竞选活动的报酬等嫌疑被起诉。


他还被指控在正式竞选活动期间开始前的党内预选过程中,通过分发名片进行事前竞选活动,并向当地某登山会捐赠20万韩元。


一审法院认为,A某在担任随行人员期间负责驾驶车辆并拍摄用于竞选活动的照片等,这些行为可被认定为与竞选活动相关的工作,因而判其有罪。


但考虑到金额相对较小、对选举结果未产生实质性影响等因素,一审判处罚金80万韩元,使其得以保住议员职务。


对于事前竞选活动和向登山会捐款的行为,一审以证据不足等理由宣告无罪。


根据《公职选举法》,若民选公职人员因违反《公职选举法》的嫌疑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或100万韩元以上的罚金,其当选将被视为无效。


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认定全部指控成立。


法院认为,从2022年3月24日至4月1日,可以视为为党内预选所进行的活动;但自仅赋予党员投票权的预选方式确定后的4月9日至21日,则应视为选举运动的一部分,因此认定其提供金品的嫌疑属实。


此外,法院还认为,该行为可视为早于第8届地方选举正式竞选活动期间(2022年5月19日至31日)进行的竞选活动。


对于该议员向登山会提供20万韩元的嫌疑,法院也认为证据确凿。


二审法院表示:“在党内预选方式确定后,面向普通民众呼吁支持特定候选人的行为,应被评价为借党内预选之名行实质选举运动之实”,“根据A某拍摄的照片等资料,可以评价为该议员进行了实质性的竞选活动”。


法院接着说明量刑理由称:“与选举运动相关提供的利益或捐赠金品的数额不能算大,但从通过公平选举实现民主这一《公职选举法》立法目的来看,有必要予以严厉惩处。”


该议员在当天宣判后于法庭外接受采访时表示:“无论如何都难以理解、难以接受”,并表明将向大法院提起上诉的意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