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吃霸王餐”等报警达12.0818万件
小微商户难以引进自助点餐机等设备
多被按轻微犯罪处理…专家称“应强化法律”
16日晚上7时左右,记者来到首尔钟路区的棚屋酒馆一条街。凉爽的秋天气候下,在露天桌边吃饭喝酒的“露天夜宵”文化在20至30多岁人群中流行,街道上挤满了食客。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人在户外用餐后不结账就离开,所谓“吃完就跑”的情况频发,给店主造成了巨大损失。
在首尔钟路区经营餐馆已进入第3年的 Song某(46岁),最近在店内和洗手间等处贴上了“禁止吃完就跑”的告示。Song表示:“因为来露天桌的客人很多,不结账就逃走的情况经常发生”,“虽然很麻烦,但如果反复收不到8万到9万韩元左右的餐费,损失就会很大,所以只能报警。”他还补充称:“把监控录像交给警方后,科学搜查队出动,通过指纹鉴定等方式展开调查,大多数情况下都能抓到嫌疑人,之后一般以和解方式了结。”
在Song店铺附近经营餐馆已达14年的 Kim某(71岁)也诉说了类似的情况。Kim表示:“如果是室内桌位,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容易确认,但在户外就很难判断客人是暂时出去抽烟,还是已经逃单离开,管理起来很困难”,“我们店里连监控都没有,很难抓到人,即使报警,有的案子4个月都抓不到人,所以已经半放弃状态。”
实际上,与“吃完就跑”相关的案件近期呈急剧增加趋势。根据警察厅数据,去年无钱吃喝、无票乘车等举报案件多达12万818件,这是最近10年来向警方举报的相关案件中数量最多的一年。考虑到部分因金额较小等原因未向警方报案的情况,实际无钱吃喝案件应当更多。
因此,引进可先行付款的自助点餐机或桌边点餐系统的店铺也在增加,但小规模个体商户因安装费用负担沉重,连这点都难以实现。在首尔中区经营餐馆的 Han某(56岁)表示:“露天桌只在春秋两季短时间摆出来,如果要安装桌边点餐系统,费用负担似乎更大,所以决定暂缓”,“如果追加点单较多,让客人事先付款,他们也觉得麻烦,我也很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在无钱吃喝的情况下,如果损失金额较大且行为具有反复性,可能被以诈骗罪嫌疑立案,但大部分案件被归类为违反《轻犯罪处罚法》,只会被处以1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或罚款。由于处罚力度相对较低,同类前科而多次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也不少。今年4月在光州,一名50多岁男子因同类前科被刑事处罚约100次,又在9次消费中逃避支付共计560万韩元的酒钱,最终被逮捕收押。
专家强调,随着因无钱吃喝而受害的个体商户不断增加,有必要在加强法律的同时,改善整个社会的认知。庆南大学警察行政学系教授 Kim Dowu 表示:“正如‘吃完就跑’这一表述所反映的那样,无钱吃喝在社会整体上被视为轻微行为,大多按轻犯罪处理”,“法律制定时与现在的经济状况已经大不相同,应当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在立法层面予以强化。”
东国大学警察司法大学教授 Kwak Daegyeong 表示:“在需要加强处罚的同时,法律真正落地还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目前最快的解决方案,是店主改变经营方式,同时促使顾客的观念发生转变”,“特别是在露天桌用餐的情况下,有必要在菜单上注明超过一定金额将要求先行付款,并请求顾客配合,以此方式来进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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