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受掣肘…经济界呼吁“请克制滥立公司治理监管法案”
16日8家经济团体联合声明
经济界向政界请求,克制推进强化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法案。其判断是,在主要发达国家通过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推行企业扶持政策的同时,韩国却在密集推出强化监管法案,束缚企业手脚。
韩国经济人协会(韩经协)等8家经济团体16日在首尔汝矣岛国民经济人联合会大厦发表联合声明称:“对企业施加束缚的强化公司治理结构监管法案正被大规模提交国会”,“恳切请求国会顺应时代潮流,立即停止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不加节制的监管立法。”
当天联合声明签署方包括韩经协副会长 Kim Changbeom、大韩商工会议所副会长 Park Iljun、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副会长 Lee Donggeun、韩国贸易协会副会长 Lee Inho、中小企业中央会副会长 Jung Yunmo、韩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Jung Wooyong、韩国中坚企业联合会本部长 Park Yanggyun、科斯达克协会本部长 Kim Junman。
以Kim Changbeom 韩国经济人协会副会长为首的各经济团体负责人16日在FKI Tower会议中心,就多项强化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法案相继被提出表示忧虑并交换意见。照片中自左起为:Kim Junman 科斯达克协会本部长、Jeong Wooyong 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Lee Inho 贸易协会副会长、Park Iljun 大韩商工会议所副会长、Kim Changbeom 韩国经济人协会副会长、Lee Donggeun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副会长、Jeong Yunmo 中小企业中央会副会长、Park Yanggyun 中坚企业联合会本部长。韩国经济人协会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目前国会中搁置着包括《商法》修正案、《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法》制定案在内的19件与公司治理结构相关的法案。这些法案的核心内容是新设并强化诸如扩大董事忠实义务对象、审计委员会委员全员分别选任、强制实施累积投票制等监管措施。
尤其是政府正从提升企业价值的角度推进将董事忠实义务的对象扩大为保护股东利益的方案。现行《商法》第382条之3关于董事忠实义务规定为:“董事应当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为公司忠实履行职务。”政府设想在此加入“保护股东利益”的表述,以更加明确董事的忠实义务。
各经济团体在联合声明中指出,这些法案“严重侵害企业经营的自主性,且背离全球标准,存在严重问题”。
他们尤其担忧,一旦强化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法案立法,将导致针对董事的背信罪控告和损害赔偿责任诉讼泛滥,使企业为获取未来增长动力而进军新产业以及进行大规模设备投资变得困难。
经济团体表示:“以支撑韩国经济的半导体为例,自1983年宣布进军半导体产业至1987年,累计亏损达到1400亿韩元,如果当时股东对这一问题大举提起诉讼,就不会有如今的成功。”
他们还特别担忧,这将增加激进主义基金对本国企业的经营权攻击,导致企业变得脆弱,并削弱企业竞争力。
激进主义基金对韩国企业的攻击从2019年的8起增至2023年的77起,在最近4年间激增了9.6倍。8家经济团体警告称:“如果强化公司治理结构监管,投机势力造成的国家财富外流将进一步加剧。”
此外,他们主张,包括扩大董事忠实义务在内的多项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在海外几乎没有先例,在学界也尚未进行充分讨论。
他们表示:“草率出台具有‘加拉帕戈斯’色彩的监管,将延缓企业大胆的经营决策,并引发投机资本对经营权的攻击,从而进一步加深‘韩国折价’现象”,“海外主要企业在人工智能(AI)时代已经遥遥领先,而与全球趋势不符的过度监管最终将给国民经济带来困难。”
他们同时强调:“恳切请求国会顺应时代潮流,立即停止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不加节制的监管立法”,“经济界也将竭尽全力,通过提升企业价值和保护股东权益,激活股票市场,推动我国经济腾飞。”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