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协会为改善个人信用交易贷出制度,修订了业务规程。这是对今年6月发布的“卖空制度改善方案”及金融投资业规程修订的后续措施。
根据规程修订,新增了关于信用交易贷出专用账户提供义务、担保品价格折扣评估及偿还期限限制等内容。
在信用交易贷出专用账户提供义务方面,开展信用交易贷出业务的28家证券公司在客户提出要求时,必须提供“信用交易贷出专用账户”。目前仅提供综合账户的金融投资公司,计划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专用账户系统的开发。
信用交易贷出专用账户的担保比例须在105%以上,对作为担保提供的证券适用折扣评估。对KOSPI200成分股,按当日收盘价的88%予以认可,对其他上市股票则按68%予以认可。
从事信用交易贷出业务的金融投资公司计划将担保比例一律设定为105%,在考虑折扣评估的情况下,将根据担保品种类,做到与机构证券借贷相同或更为有利的适用。
偿还期限方面则决定予以统一。信用交易贷出的偿还期限将与机构证券借贷交易相同适用。限制在90日以内,包括展期在内的整体偿还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金融投资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金融投资业界也将毫无疏漏地构建卖空电子系统等,支持政府的卖空制度改善政策”,并称“将持续努力,以恢复投资者信任并提升我国股市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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