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得不可能没察觉…偷拿3包细面被罚款50倍
自称无盗窃意图…二审上诉被驳回
一名60多岁的男子在超市结账时未支付价值约8000韩元的细面三包装,被处以50万韩元罚金,金额超过面条价格的50倍。该男子辩称自己并无盗窃意图,但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定其有罪。
12日据法律界消息,大田地方法院第4刑事部(审判长法官 Gu Changmo)近日在一宗盗窃嫌疑案件的二审中,驳回了60多岁被告人A某“没有盗窃意图”的主张,维持了一审判处50万韩元罚金的判决。
A某被控于2022年8月20日晚间,在大田市儒城区一超市内,将价值8550韩元的“传统挂面”细面三袋未结账便装入事先准备好的个人购物袋中带出卖场。
当时A某与其母亲一起购物,其他商品都放在超市提供的购物篮内,唯独将细面放入个人购物袋。A某辩称,自己是在帮年迈的母亲结账时疏忽遗漏了细面的付款,并非有意盗窃,但法院并未采纳这一说法。
一审法院指出:“被告人没有把细面放入超市购物篮,而是放入个人购物袋;考虑到约900克细面的重量,在提起个人购物袋时理应能察觉袋中有面条,却未在收银台取出结账。此外,在将已结账的其他商品装入个人购物袋时,也应当能看到细面。综合上述情况,只能认定其实施了窃取细面的行为。”
二审法院表示:“一审的判断完全可以接受,且未发现如被告人所称存在事实误认或法律适用错误等违法情形”,并以此说明驳回上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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