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保本高收益
诱导受害人委托期货交易账户
以代付公寓定金为诱饵

一名以期货期权交易可以获得高收益为名,诱骗投资者并骗取数亿韩元的证券交易员被判处有期徒刑。


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第7单独合议庭法官 Jo Aram 于5日表示,以诈骗罪被起诉的A某(58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以“期货交易投资可获收益”诱骗投资 诈骗逾5亿韩元 证券交易员被判5年监禁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被控以“只要把期货期权交易投资交给自己,就会在部分保障本金的同时带来巨额收益”为名,从4人处骗取共计5亿多韩元投资款。


A某谎称“每月可以获得1亿韩元收益”,骗取B某信任后,接收了以B某名义开立、账户内有2000万韩元的期货期权交易账户。然而,经查明,A某既无通过交易获得收益的记录,也无归还本金的意图。此外,还查明A某并不具备可称为金融投资专家的像样履历。


除此之外,A某还以类似手法诱导包括C某在内的另外3名受害者进行投资。A某欺骗C某称“如果发生亏损,将补偿本金的一半”,从而骗得5000万韩元汇款。对D某,则以“只用本金的30%以安全方式投资,帮你滚利增值”为名,诱使其存入2亿韩元。对E某,则称“只要把你持有的股票全部卖掉交给我管理,就帮你挽回损失”,骗取其合计2亿8500万韩元投资款。


同时,A某还被指控以分销价值约22亿韩元的公寓式度假公寓(Condo),诱导投资者直接支付认购款的嫌疑。A某向C某承诺,在2亿5000万韩元的公寓认购定金中,只要替其支付1亿韩元,就以C某名义签订合同,并在竣工时将其已缴定金双倍返还。A某还欺骗E某称“会以E某名义签订公寓合同”,诱使其支付1000万韩元定金。


但经查明,当时A某几乎没有可观财产,根本无力全额缴清公寓认购款。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是否理解或共情受害者的损失和痛苦,令人怀疑,而且受害规模相当大。”同时也说明量刑理由称:“但从受害者们也为了在短时间内获取巨额收益,在未经充分审查的情况下,就将存有相当金额资金的账户运作委托给被告这一点来看,也难以认为他们完全没有责任。”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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