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思念并热爱韩国”发文表露心境
总领事馆称“Yoo Seungjun 的举动损害大韩民国利益”
歌手Yoo Seungjun(本名 Steve Seungjun Yoo,48岁)近日再次被拒发签证后,流露出对韩国的思念之情。
1日,Yoo Seungjun在自己的Instagram上发布了题为“那时候为什么没能明白呢”“对不起,是我太不成熟”的文字,并上传了全家福照片。接着他表示:“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无法忘记大家,看来比起我爱大家,我从大家那里得到的爱要大得多。”
Yoo Seungjun称:“有人问我,‘为什么就是忘不了韩国呢’。如果我说是因为思念、因为爱,不知是否又会被误解?”
随后Yoo Seungjun表示:“真的很抱歉曾让大家心痛,是因为我的不足,才让这么长的时间就这样流逝。”他又说:“今天不知怎么的,有些不像话地流了很多眼泪,这不是因为心痛而流的泪,而是因为心怀感激才流下的泪。谢谢你们,我爱你们。”
此前,1997年4月出道的Yoo Seungjun在2002年收到公益勤务征召通知后,突然以要去美国开演唱会为由获准出境。随后他取得美国国籍,放弃韩国国籍,从而免除了兵役义务。这一举动当时引发了全国性的公愤。法务部限制其入境,此后22年来他一直无法进入韩国。
2015年,时年38岁的他首次为赴韩申请海外同胞签证(F-4),但洛杉矶(LA)总领事馆予以拒绝,理由是法务部已拒绝其入境。此后,Yoo Seungjun提起第一起诉讼,并在大法院最终胜诉。大法院判决称:“LA总领事馆未行使自身裁量权,仅以法务部曾作出入境禁止决定为由拒发签证,并不妥当。”
之后,Yoo Seungjun再次申请签证,但LA总领事馆再次拒绝签发。根据大法院判决行使裁量权审查后,LA总领事馆以2017年修订的《海外同胞法》为依据,认定Yoo Seungjun规避兵役有损国家利益,即便其已超过入伍年龄,仍不能向其发放签证。
2020年,Yoo Seungjun提起第二次诉讼。这一次大法院仍然判决支持Yoo Seungjun。大法院说明称:“对Yoo Seungjun应适用2017年修订之前的《海外同胞法》,而LA总领事馆适用了修订之后的法律,因此以此为依据拒发签证并不合法。”
此后,Yoo Seungjun于今年2月第三次申请签证,LA总领事馆这一次也予以拒绝。LA总领事馆方面判断称:“自第二次签证拒发处分之日即2020年7月2日之后,Yoo Seungjun的行为等属于可能损害大韩民国安全保障、秩序维护、公共福利、外交关系等国家利益的情形。”法务部也再次禁止其入境。Yoo Seungjun的法律代理人、律师Ryu Jungseon指出:“行政机关甚至无视法院判决,持续作出违法处分,这不仅是对Yoo Seungjun人权的侵害,也可能构成破坏法治主义根基的重大问题。”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