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收购成败由股东抉择
股东信任成管理层控股防御手段

[评论]如何看待Korea Zinc的并购 View original image

由于英风集团和私募基金MBK Partners对高丽锌业股票发起公开要约收购,证券市场一片火热。

英风和MBK试图将高丽锌业的持股比例提高到50%以上,从而取得经营权。起初他们宣布以每股66万韩元的价格进行公开收购,但随着股价飙升,将收购价提高到每股75万韩元。高丽锌业则称这是“掠夺式企业狩猎”,主张卖国资本企图把关键产业拱手让给中国。


相反,MBK表示,公开要约收购是为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称将其指责为敌意并购的说法是错误的。无论出于何种理由,我国社会对经营权之争的一般观感并不好。在国内,兼并收购至今仍被很大程度上视为“企业掠夺”。


然而,在企业发掘新业务并实现成长的过程中,兼并收购具有正向功能。无论是敌意还是友好,通过公开要约收购来获取经营权的策略在发达资本市场中是常见的投资方式,也是许多企业实现优质成长的重要手段。虽然并非总能带来良好结果,但并无太多理由从一开始就对这一过程本身持否定态度。


事实上,从一般股东的视角来看,如果一家本可以取得更佳业绩的企业,因控股股东能力不足而长期交不出成绩单,那么更换控股股东也是一种办法。关键在于,重要的不是大股东本人,而是企业本身;如果要决定由谁来掌握经营权,标准理应是“谁更有能力提升企业价值”。


英风和MBK在说明公开收购理由时,提到了负责高丽锌业经营的第二大股东崔氏家族第三代——董事长Choi Yunbeom的背信问题。据称,崔董事长未经董事会审议,就向一位初中同学运营的私募基金投资了5600亿韩元,又向一家已完全资本蚀尽的美国公司投资了5800亿韩元,给公司造成损失。在怀疑其追求个人私利的情况下,董事会仍未能正常运作等,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问题重重。有舆论认为,这一指摘不无道理。


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像MBK所解释的那样,说这不是敌意并购。原则上,在未经并购目标企业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推进的公开要约收购,均属敌意并购。无论公开宣示的名义如何,私募基金或行动派基金的目标并非实现社会正义,而是追求收益,这一点也是事实。MBK之所以提出高于市价的公开收购价,显然是经过测算,认为有盈利空间。


不过,像MBK这样的私募基金,其正向功能恰恰在于:收购存在问题的企业,投入资本并推进经营改善,提高其价值后再予以出售,使产业生态得以顺畅运转。对一家在法律上毫无问题、从事的活动也在法律上获得认可的机构,将其比作掠夺或卖国,并不恰当。对任何企业而言,公开要约收购都有可能成为市场中被低估企业股东重新评估其权利的契机。



目前国内有超过1000家私募基金,投资规模据称超过130万亿韩元。当然,适当的监管和规制是必要的。尤其是针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必须实行严格的并购监管,并完善防止核心技术外流的法律装置。但从根本上说,经营权应当由股东来认可。决定公开要约收购成败的,归根结底也是股东的选择。股份公司的经营权不是继承来的,而是必须在市场上获得股东批准的有限权利。通过业绩和成果赢得股东信任,是最有效的经营权防御手段。

Kim Sangcheol 经济评论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