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就韩国修改《公平交易法》一事提出一项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在本国数字企业因该修法受到损害时,采取所谓《贸易法第301条》调查等应对措施。随着即将于11月举行的美国大选临近,美国国内不断提出问题,称韩国为阻止大型平台经营者的不公平行为、促进竞争而推进的修法动向,将演变为对美国企业的歧视。在此背景下,美国国会以可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贸易法第301条》为前台,对韩国发起强力施压。


图片由美联社 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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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9日(当地时间)美国联邦国会立法信息系统的消息,共和党籍众议员Carol Miller(西弗吉尼亚州)于27日向众议院提交了包含上述内容的《美韩数字贸易执行法案》。


法案指出,美韩两国是具有战略重要性的经济与安全伙伴,近3万名美军驻扎在韩国,以对抗朝鲜和中国,维护韩国安全。法案还称,美国在去年与韩国的贸易中出现了511亿美元规模的逆差,“部分源于韩国的歧视性经济政策。韩国一方面向中国科技企业提供优惠,另一方面则在考虑对美国企业施加负担过重的歧视性数字监管。”


法案中提及的“歧视性数字监管”指的是韩国一直推进的《平台竞争促进法》。此前,公平交易委员会和金融委员会于本月9日通过发布《平台公平竞争促进立法方向》,表示将通过事后推定方式修改《公平交易法》,以阻止大型平台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并能对违法行为迅速作出回应。按照公平交易委员会提出的规制对象标准,除Naver、Kakao等韩国国内大型平台企业外,谷歌、苹果等美国企业也被纳入对象范围,而美国高度警惕的中国企业并未被提及。


据此,法案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韩国如对美国线上及数字平台企业进行事前指定或事后推定,并对相关企业施加歧视性监管时,应在30日内就其对美国平台企业和美国贸易的影响、是否违反贸易协定等情况向国会报告”。同时,依据该报告,由美国商务部长采取包括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争端解决、启动《贸易法第301条》调查、根据《韩美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进行争端解决、与韩国缔结减轻损害的协定等在内的措施,以保护美国贸易。

美国议员提案:“韩国平台法歧视美国企业…要求启动贸易法301条款调查” View original image

《贸易法第301条》规定,当认定贸易伙伴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对美国产业造成阻碍时,总统可行使权力征收报复性关税等。这一条款在此前Donald Trump政府时期,曾作为同中国进行关税战的法律依据。近期,Joe Biden政府也依据《贸易法第301条》,对中国电动汽车等大幅提高关税。


Miller议员通过其个人主页表示,“(韩国的)《平台竞争促进法》披着反垄断的外衣,最终却会瞄准美国企业。”她称,“从韩国法案内容看,算法公开义务化、禁止在数字生态系统中提供多种商品、即便尚未发现问题行为,只要启动对不公平交易行为的调查,就赋予韩国政府(临时)中止命令权等,都会引发诸多问题。”她接着表示,“为在海外保护美国数字贸易,并防止韩国政府越过自由贸易协定的界限,因此提出了该法案。”



此前,以谷歌、亚马逊、苹果等为会员企业的美国计算机与通信产业协会(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也以会长名义发表声明称,“修正案是一部将仅对美国企业产生过度负面影响的既有事前监管要素原封不动保留的法案”,并表示,“敦促全面中止以美国企业为目标、并将扩大中国对重大韩美经济与安全关系影响力的事前与事后监管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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