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伪造私文书及使用伪造文书
一名利用“劳动者生活安定资金贷款制度”侵占劳动者贷款资金的二十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8单独合议庭法官 Choi Hyeongjun 于28日表示,以诈骗、伪造私文书、行使伪造文书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25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与A某一同以诈骗罪被起诉的B某(23岁)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以伪造私文书罪名被起诉的C某(25岁)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A某是所谓的“作业贷款”中介,经手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人,从中收取一定手续费,通过伪造资料等方式帮助其获得贷款。他通过社交媒体及熟人招募希望申请劳动者贷款的人,被控从贷款金额中收取部分作为手续费。B某和C某则被指控通过熟人等途径,将“作业贷款”委托人介绍给A某。
调查结果显示,A某让委托人虚假申报自己在从未实际运营或即将倒闭的“空壳公司”工作,以此申请劳动者贷款并促成放贷。
合议庭在量刑理由中表示:“被告人恶意利用劳动者生活安定资金贷款制度,以伪造文书骗取劳动者贷款资金,破坏了金融秩序,并损害了一般民众对劳动者生活安定资金贷款制度的信任”,“这属于给试图利用该制度的善良弱势群体也带来损害的社会性犯罪,罪质较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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