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研究院举办“电池火灾风险与保险角色”研讨会
有建议指出,随着电动汽车和能源储存装置(ESS)产业不断扩大,保险公司应更加积极参与电池相关火灾风险管理。主张认为,保险公司不应仅停留在事后赔付层面,还应对事前预防予以重视。
保险研究院研究委员 Cheon Jiyeon 26日在首尔汝矣岛国民保险研究院举行的“电池火灾风险与保险的角色”研讨会上表示:“保险公司的职责是在损失发生时进行赔偿,正因为如此,保险公司也有动力去阻止损失本身的发生”,“可以考虑对接受过专业火灾预防检查服务的客户给予保费折扣等方式。”
近期仁川青罗电动汽车起火等事件表明,电动汽车火灾相关风险日益上升。国内电动汽车累计登记数量从2017年的3万辆激增至去年8月的64万辆。同一时期电动汽车在全部车辆中的登记占比从0.11%增加到2.43%。有预测认为,到2030年这一占比将增加到约15%。随着电动汽车使用量增加,电动汽车火灾发生频率也在上升。电动汽车火灾在2021年为24起、2022年为43起、2023年为72起,呈逐年增加趋势。从这一期间的起火情况来看,25.9%发生在停车中,18.7%发生在充电中,说明相当一部分火灾发生在难以及时应对的情形。
在电动汽车火灾相关各类意想不到的风险不断增大的背景下,有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按保险产品类型开展风险管理,从而推进事前预防并将保障空白降到最低。Cheon 研究委员表示:“在汽车保险方面,有必要研究将不同燃料类型车辆事故发生的差异性原因,合理反映到费率中的方案”,“应制定电池维修与更换的评估标准和安全性测试方案,并为二手电动汽车市场扩大做好安全标准方面的准备。”他接着表示:“在火灾保险方面,应将团体火灾保险与火灾预防检查服务相结合,强化事故预防功能”,“还应开发能够应对多种风险的保险产品,例如将汽车保险与住宅火灾保险相结合等。”
火灾保险协会研发(Research and Development)战略组组长 Choi Myeongyoung 认为,为强化锂离子电池的风险管理,引入利用保险的奖惩制度将会十分有效。Choi 组长表示:“锂离子电池制造和应用领域属于技术演进中的产业,参考资料不足,使得监管在现实中很难跟上技术发展”,“应通过向满足先进标准、风险管理优秀的工厂和场所提供保险激励的方式,来鼓励其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他补充说:“如果保险公司之间承保竞争过于激烈,令人担忧的是,可能难以对风险给出适当的价格,并导致风险管理水平下降”,“因此需要通过恰当的风险评估来进行风险承保。”
也有意见指出,应将电动汽车火灾的起火原因与蔓延原因区分开来加以分析。Cheon 研究委员表示:“去年10月,英国 Luton 机场发生柴油车起火事故,导致约1200辆汽车受损,价值约330亿韩元的建筑物坍塌,但并未出现禁止柴油车的运动”,“在我国,舆论却朝着‘电动汽车危险,所以不要乘坐’的方向发展,如果不正确区分起火原因和蔓延原因,只是笼统地怀有不安情绪,就难以提出真正有效的解决方案。”他同时表示:“在全球电动汽车火灾中,原因不明的比例高达48%,占据大多数”,“由于难以判断过失主体,一旦出现赔偿空白,就需要提前准备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的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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