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交代藏匿赃物地点的劫匪
在面临被判重刑压力下招供
春川地检:“将努力促成实质性损害恢复”

江原道春川一金银店遭遇抢劫伤人案时,嫌疑人藏匿的金银财物。春川地方检察厅提供

江原道春川一金银店遭遇抢劫伤人案时,嫌疑人藏匿的金银财物。春川地方检察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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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金银饰品店实施抢劫伤人犯罪的男子,在宣判前交代了其藏匿金饰的去向。


联合新闻社报道称:“25日,春川地方检察厅刑事第2部(部长检察官 Hong Seunghyun)在江原道春川一所大学校园内,与春川警察署、春川拘留所一同执行了扣押、搜查令,扣押了被告人A某(42岁)所隐匿的金手镯等价值约4000万韩元的财物。”A某被指控于今年5月1日下午4时40分左右,头戴头盔闯入位于春川云桥洞的一家金银饰品店,向店主挥舞凶器并抢走财物后逃离现场。A某在一天后的5月2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于春川退溪洞的一家汽车旅馆内被抓获,但其盗走的财物当时已被藏匿在某处。


此后,即便在被拘押起诉并接受审判期间,A某始终对财物的去向三缄其口,受害人在法庭上不断诉说受害情况。检方考虑到损失尚未得到弥补等情形,于上月29日的结案公判中,求处A某有期徒刑15年。本案原定于本月12日宣判,但A某因感受到可能被判重刑的压力,在检方劝说之下,最终交代了藏匿赃物的地点。对此,检方申请延期宣判日期后,申请并获批扣押搜查令,当日在大学校园内一棵树下挖出并追回了8只、价值约4000万韩元的金手镯。据悉,检方计划将追回的物品返还给受害人,并在考虑损失恢复情况的基础上,审议是否变更对A某的量刑请求。



春川地方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被扣押的受害财物将通过假还付(指作为证物被扣押的物品,经所有人申请后返还给所有人)方式返还给受害人,以实现损失的弥补”,“今后也将尽全力使犯罪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得到恢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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