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会损害其他认真准备的应聘者”
一对长相相似的双胞胎兄弟利用外貌相似代替参加金融监督院招聘考试,被判处有期徒刑。主导犯罪的弟弟被判实刑并当庭收监,应弟弟请求代考的哥哥则被判处缓刑。
24日,议政府地方法院南杨州支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Kang Jiyeop)以妨害业务和不正当行使公务文书罪名,对在无拘状态下被起诉的双胞胎弟弟A某(35岁)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称其“有逃跑之虞”,当庭收监。对以同一罪名被起诉的哥哥B某,则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检方指控,A某于2022年9月让哥哥持自己的居民登记证代替参加金融监督院第一轮笔试。调查结果显示,A某同时报考了韩国银行和金融监督院的员工招聘,但因两家机构第一轮笔试日期撞期,便让与自己外貌相似的哥哥代为参加其中一场考试。
两家机构的第一轮笔试全部合格后,A某隐瞒哥哥代考事实,亲自参加了金融监督院第二轮笔试和第一轮面试,并被确认通过。
不过,A某在最终被韩国银行录取后,放弃了金融监督院第二轮面试。
此次事件因去年在职场人匿名应用程序“Blind”上有人提出A某涉嫌代考的质疑而曝光。韩国银行通过审计掌握相关情况后,将这对双胞胎兄弟举报至侦查机关。A某在今年5月被移送审判后,被韩国银行作出免职处理。
合议庭表示:“被告A某让与自己长相相似的双胞胎哥哥代替参加金融监督院考试,从而获得了同一人本不可能同时参加的两家机构招聘程序的应聘机会”,“其行为破坏了招聘程序中基本且重要的价值——公正性和信赖性,从犯罪手法及其结果来看,罪质极其恶劣。”
合议庭接着指出:“由于本案犯罪行为,长期以来认真备考的金融监督院应聘者无法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所造成的业务妨害程度也相当严重”,“被告还持续参加金融监督院后续考试,延续妨害业务行为,因此有必要作出与之相应的严厉处罚。”
合议庭说明量刑理由称:“但也考虑到被告人均已全部认罪,且系初犯,以及就B某而言,是在弟弟请求下勉强代考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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