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输精管手术…却在妻子包里发现安全套”
提离婚反被要求要走公寓和女儿抚养权

做了结扎手术的丈夫,看到妻子包里的“避孕器具”大吃一惊 View original image

有一则故事称,一名在生下第一个孩子后接受了输精管结扎手术的男子,在妻子的包里发现了避孕套(避孕器具)。


24日,YTN广播《Jo Inseop律师的咨询室》节目中介绍了当事人A的来信,他表示,无法接受出轨的妻子还在主张自己的权利。A称,自己在4年前女儿出生后做了输精管结扎手术,“不久前在妻子的手提包里发现了避孕套,感到被严重背叛,气得发抖”。


A随即收集了不伦的证据,以妻子和出轨对象为被告提起了离婚及精神损害赔偿诉讼。随后,妻子却提出要分得公寓和女儿的抚养权,态度相当厚颜无耻。


A表示:“我买了两套公寓,其中一套是夫妻共同共有,另一套登记在我个人名下”,“对于要求分得共同共有公寓的妻子,我一点也不想把房子给她。”他接着说:“妻子说,自己作为母亲,似乎会被指定为抚养权人,但我无法把女儿交给那个因出轨而让我们家庭破裂的妻子”,“请告诉我既能守住我的财产,又能守住抚养权的方法。”


“财产分割比例,会综合考虑一切情况后确定”

对此,律师Seo Jeongmin表示:“仅仅因为是一方有过错的配偶,并不会被推定为不适合作为子女的抚养人”,“若A想被指定为女儿的亲权人及抚养权人,就有必要证明A曾是女儿的主要抚养人,或者女儿希望与父亲共同生活,亦或证明妻子曾对女儿实施过暴力等事实。”



关于财产分割,他表示:“法院不会对每一项单独财产分别判断贡献度,而是会综合考量对全部财产的贡献度及其他一切情况来确定比例”,“从目前情况来看,妻子对不动产购买及维持有一定贡献,因此属于财产分割的对象。”但他也建议说:“如果A的父母在购置公寓时曾给予资助,那么只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在诉讼中进行争辩,就有可能将这部分认定为A的特有财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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