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200万韩元→最高1000万韩元
加强燃气泄漏报警与槽车安全设备
为防止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储存站反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政府将把疏于安全管理的业主所受的罚款上限提高到1000万韩元。还将强化报警和预警功能,使室外作业人员在气体泄漏时也能迅速察觉。
行政安全部23日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防止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存站爆炸火灾人员伤亡对策》。今年1月,江原平昌一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伤。事故发生后,行政安全部会同国土交通部、产业通商资源部、消防厅等有关部门以及民间力量,组成官民联合灾害原因调查团,制定了相关对策。
首先,将加重对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的业主的处罚力度。将根据被查处次数差别化上调罚款。目前罚款为200万韩元,今后首次被查处罚款为300万韩元,第二次为500万韩元,第三次将大幅提高至1000万韩元。与此同时,将制定相关处罚等规定,防止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被重复任命在多家充装站任职。
为加强现场初期应对能力,将强化报警提示及切断系统。将开发一种报警功能,使在室外作业时也能听到气体泄漏警报,该功能通过将扩音器、扬声器等与报警装置联动来实现。当充装设施和储存设施的报警装置同时响起时,将改进系统,使紧急切断阀自动动作。
还将营造一种即使在气体泄漏时无需直接接近也能切断气体的环境。不仅在散装槽车车辆外部,还要制定在驾驶室或车门把手处也能切断气体的切断装置安装标准方案,并开发可在现场外通过智能手机等设备切断气体的装置。
除事先通知后实施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外,还将引入突击安全检查,以确保检查的实效性。同时也将强化业主的自主检查。将推广一套移动端管理系统,使业主能够实时确认散装槽车是否遵守充装作业程序。液化石油气供应商须通过移动端向地方自治团体提交其自主安全检查结果。
还将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车辆本身的安全设备。今年1月平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爆炸事故,是在散装槽车进行充装作业过程中启动车辆发动机并移动,导致气体泄漏而发生的。今后将在机动车定期检验项目中纳入高压气体运输车辆的防误发进装置,并改进为在发动机处于启动状态时该装置也能发挥作用。防误发进装置是指在散装槽车结束充装作业后,如部分装置未被确实复位调整,车辆便无法起步的装置。当检测到大量气体泄漏时,还将开发可在车辆设备内部自动切断气体的装置。
灾害原因调查团长Na Hyeonbin强调称:“要预防事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储存站业主的自发安全文化实践努力必须同步推进。”
行政安全部灾难安全管理本部长Lee Hankyeong表示:“气体爆炸和火灾事故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必须进行彻底的安全管理。政府将与有关部门和地方自治团体等相关机构一道,严格管理,确保此次制定的对策得以不折不扣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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