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1美分改为0.5美分
资产价值评估更精确
缩小计价单位也能降低交易成本
最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通过了一项市场规则,将在满足一定条件时适用的股票最小报价单位,从原来的1美分缩小为0.5美分。在此之前的2023年初,韩国交易所也曾将部分价格区间股票的最小报价单位下调。为什么要调整报价单位呢?
卖出报价是由想卖出的人在其心目中价值以上或相同的价格上形成,买入报价则是由想买入的人在其心目中价值以下或相同的价格上形成。但由于在资产价值判断中起核心作用的信息不对称,买卖报价之间会产生价差(点差)。信息不对称越严重,卖出报价与买入报价之间的差距就越大;进行交易的投资者越少,也就是流动性越低,买卖价差就越大。
最初的股票市场与现在不同,信息高度不对称,参与市场的渠道也有限,价差自然较大。中介人(经纪人)利用这一价差,将买方与卖方撮合起来,从中赚取相当于价差的利润。
自19世纪以后,美国股票市场大多采用12.5美分为单位的报价。这是因为美国最初参考英国货币单位,为了方便,将价格拆分为分数单位,当时按1/8美元为单位报价。随着价格最小单位定为12.5美分,买卖价差的下限也长期维持在12.5美分。直到1997年,美国才为了使用更精细的价格,将报价单位改为1/16美元;到2001年,才开始使用百分位小数,将最小报价单位设为如今的1美分。而这次,SEC计划进一步将其缩小到0.5美分。
那么,为什么要不断缩小报价单位?其一,是为了更精确地评估资产价值。即便某只股票的价值是100.005美元,由于报价单位的限制,实际成交价只能是100.01美元或100.00美元,仅凭成交价格难以准确判断其真实价值。此外,反复进行买卖操作的投资者要为价差付出成本;对于那些原本就存在进一步缩小价差空间的股票而言,通过缩小报价单位,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SEC最初也曾考虑将最小报价单位降至0.1美分,但最终决定为0.5美分。如果缩小报价单位只会给投资者带来好处,为什么不进一步缩小呢?当报价单位变小、价差收窄时,为卖方与买方牵线搭桥的经纪人所能获得的激励就比1美分时代少,从而可能减少其促进交易的活动。
因此,流动性可能下降,对市场活跃度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报价单位愈加密集,会产生过于多样的报价,导致价格难以集中。由此,每当发生交易时,价格波动可能加剧。在大宗交易的情况下,对价格的冲击也会更大,从而增加操作难度。
Park Seonggyu 美国威拉米特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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