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现有公寓加装扩展型阳台
为将阳台纳入室内而安装门窗将被严格限制
京畿道坡州市依据国土交通部《办公型公寓建筑标准》修订内容,为向办公型公寓居住者提供更加安全的居住环境,于9月12日制定了《坡州市办公型公寓阳台设置标准》。
新制定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为保持阳台本身的功能,禁止安装类似既有公寓中常见的扩建型阳台,并采取多项措施,以便办公型公寓居住者更加高效地利用生活空间。
具体而言,将严格限制为将阳台室内化而安装门窗的行为;同时规定阳台与客厅之间门槛高度至少为20厘米,并将其结构限定为钢筋混凝土。
此外,阳台设置面积占专有面积的比例,专有面积在85平方米及以上的,限定在25%以下;85平方米未满的,限定在30%以下。阳台有效宽度综合考虑人体尺寸和空间利用范围等因素,提出应在0.8米以上;为安装室外机而设置的独立空间则作为例外处理。
同时,为确保安全,规定栏杆有效高度应在1.5米以上,并从安全结构及景观角度出发,鼓励使用玻璃栏杆(钢化玻璃)。还鼓励在低层住户及顶层住户的阳台安装入侵探测装置;低层住户的阳台在规划时应确保无法踩踏构筑物或自然物进入室内。
Im Sewoong 许可总括科长表示:“为向市民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我们在保持阳台功能的同时,将安全性放在首位,制定了办公型公寓阳台设置标准”,并称:“将积极反映市民意见,持续为改善居住环境而努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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