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对受害纠纷处理消极
“交易条件等必须仔细核查”

#A某在去年6月通过劳务中介平台委托一名网页设计专家制作主页,并支付了45万韩元。但三天后收到的主页与其要求完全不符。于是A某要求退还部分金额,但该网页设计专家却中断了联系。


随着使用劳务中介平台的消费者不断增加,相关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劳务中介平台在与销售者发生纠纷时,往往难以解决,消费者需格外注意。


“劳务中介平台纠纷每年增加”……发布受害警报 View original image

据韩国消费者院20日消息,自2020年至今年5月,接到的与劳务中介平台相关的损害救济申请共计388件,并且每年都在增加。今年截至5月已接到123件,同比去年同期(45件)增加近3倍。按受害类型来看,“合同不(完全)履行”158件(40.7%)、“对质量和售后服务不满”91件(23.5%)、“要求追加费用等不当行为”35件(9.0%),与销售者相关的受害占整体的73.2%。


相关受害之所以如此增加,是因为在使用劳务中介平台时,事先难以确认服务质量等情况,而且根据购买者各自的个别需求,服务内容缺乏一致性。此外,在签订劳务合同前,购买者与销售者通过相互协商,细化并确定具体服务内容、作业期限、是否可以进行瑕疵修补等合同条款的程序被省略或简化,也被指出是原因之一。


劳务中介平台在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在388件损害救济申请中,得到解决的纠纷仅110件(28.4%)。消费者院方面表示:“在劳务中介平台上提供多种服务的销售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未登记为通信销售业者的个人销售者”,“与非经营者的个人销售者交易后发生纠纷时,很难掌握销售者的联系方式,也无法通过行政机关进行制裁,因此纠纷解决并不容易。”


劳务中介平台在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或损害时,对调解解决问题持消极态度,也被视为一大问题。实际上,在已解决的110件纠纷中,由平台对销售者实施制裁,或由平台直接联系销售者并为解决问题进行调解而得以解决的,仅有17件(4.4%)。


消费者院建议,为预防受害,在签订合同前,应尽可能通过购买评价、销售记录等,对销售者的作业完成度和合同履行的诚信度进行核实。同时,要明确确认作业完成日期、售后服务及退款期限和范围等交易条件,并保存商品详情页面或与销售者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还应避免与销售者线下私下交易,或通过账户转账进行现金支付。



消费者院相关人士表示:“与个人销售者交易时,应充分认识到在缺乏平台协助的情况下,受害问题将更难解决这一点,有必要仔细查看销售者信息等,慎重作出购买决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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