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性骚扰并殴打学弟学妹 10多岁少年获缓刑
跆拳道部学长持续对学弟实施性骚扰和体罚等虐待行为
对后辈持续实施性骚扰和暴力的十几岁少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法律界16日消息,大田地方法院天安支院第1刑事部(审判长 Jeon Gyeongho)以违反《儿童及青少年性保护相关法律》(强制猥亵)等嫌疑,对在不拘留状态下被起诉的A某(19岁)等2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责令其接受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对一同被起诉的B某(19岁)则判处罚金500万韩元。
他们在去年2月起,作为高中跆拳道部三年级在校生,在宿舍集体生活期间,以同住的一年级后辈3人为对象,被指控抓其生殖器、将烟头烫在其手上,并以罚训名义欺凌,因而被移送审判。
合议庭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本案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手段和方式也带有虐待性,显然已经超出玩笑的范畴”,“部分受害者的监护人请求从重处罚,但综合各种情况判断,认为仅在此次范围内给予被告人成为健全社会人的机会是较为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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