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与和解为过去史整理委员会(真相委)10日表示,已就多起以违反《国家保安法》为由实施的非法拘禁人权侵害事件作出查明真相的决定。


真相调查委员会决定查明违反国家保安法非法拘禁侵害人权真相 View original image

真相委前一天在第86次委员会会议上,将韩国基督教社会问题研究院事件和在日同胞 Lee Suhui 人权侵害事件等,认定为重大人权侵害。韩国基督教社会问题研究院事件,是指以 Noh 某等9名在职教师为对象,这些教师组成“教材分析小组”,撰写批判分析政府统一政策所载国定教科书的论文,治安本部对共调查团以涉嫌违反《国家保安法》为由,强行带走这些教师,并至少非法拘禁8至14日的案件。经确认,他们在被非法拘禁并作出陈述的过程中遭受了酷刑。


在日同胞 Lee Suhui 人权侵害事件,是指 Lee Suhui 于1975年3月进入首尔大学在外同胞教育研究所就读并修完课程期间,往返于日本和韩国,被指控在接受在日朝鲜人总联合会(总联)工作指导员的教育和指示、收受金品等情况下从事间谍活动,而于1975年12月被陆军保安司令部(保安司)调查官带走的案件。Lee 在被非法拘禁30余日期间,遭受酷刑等强制性调查,之后以违反《国家保安法》及《反共法》嫌疑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资格停止7年。


另一名受害者 Lee 某则因在1987年3月出版的《绿豆书评》上刊载组诗《汉拿山》,于同年11月被警方带走,并以违反《国家保安法》等罪名受到处罚。真相委确认,对 Lee 的紧急逮捕程序并未依法进行,且 Lee 在首尔市警察厅公安搜查团接受调查过程中,有遭受殴打等酷刑的迹象。



真相委表示:“我们对本次申请的11人,综合审查、分析了与案件相关的记录资料、申请人的陈述、当时治安本部对共调查团负责调查官的证言以及判决书等,认定其为受害者”,并称“已建议国家就违法行使公权力所造成的重大人权侵害进行道歉并推动再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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