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
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利用交通事故对方驾驶人无证驾驶这一弱点勒索钱财,并制造故意交通事故骗取巨额保险金,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联合通讯社8日报道,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刑事第3单独合议庭法官Hwang Haecheol,以违反《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和诈骗罪起诉的A某(36岁)一案中,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命令其进行240小时社会服务。
调查结果显示,这名顶梁柱男子让配偶和妹妹参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犯罪行为,并为骗取更多保险金,甚至动员年幼的子女和侄子侄女。合议庭还分别判处参与故意交通事故犯罪的A某妻子(33岁)和妹妹(33岁)罚金各1000万韩元和500万韩元。
A某被指控于2016年2月在忠清南道天安市一处十字路口,利用在红灯等待信号时追尾其车辆的Carnival轿车驾驶人无驾驶证这一点,勒索住院费和治疗费共627万韩元。A某夫妇在仅为轻微接触事故且并未受伤的情况下,仍各自住院达10天之久。
A某还被控在2018年至2022年间,在原州市等地以变更车道车辆为目标,制造4起故意接触事故,共骗取约3716万韩元保险金。2018年至2019年的事故中,车上共有A某夫妇和7岁儿子等3人;2020年2月事故中,车上共有A某夫妇、儿子、妹妹C某及其两名子女等6人。
警方认为,A某在2016年2月至2020年4月约5年间共制造22起交通事故,涉嫌保险诈骗,遂将案件移送检方。检察官综合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鉴定结果等,对其中5起提起公诉。
Hwang法官表示:“可以认定其通过夸大损害住院等手法骗取保险金”,“这是会导致保险费上涨、进而使众多善良群众受害,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
另一方面,根据2022年《警察统计年报》,违反《保险诈骗特别防止法》的发生案件数为2959起,破案案件数为2658起。案件发生数与破案数之比为89.8%,破案人数为80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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