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回旋踢”施暴者被判向受害者赔偿1亿韩元…损害赔偿诉讼宣判
釜山地方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
被告缺席庭审视为承认原告主张“推定自认”
针对一名20多岁女性实施无差别殴打、意图强奸的所谓“釜山回旋踢”案件中,加害者被判向受害者赔偿1亿韩元。
据联合新闻网当日报道,5日釜山地方法院民事3单独合议庭(主审法官 Choi Young)在受害者起诉加害者 Lee 某(32岁)要求损害赔偿一案中,作出“支付1亿韩元”的原告胜诉判决。
审判庭在诉讼过程中认定,被告 Lee 未曾出席任何一次庭审,也未提交意见书,因而按所谓“视为自认”原则采信了原告的主张,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赔偿请求。据悉,受害者一方虽然不得不再次与加害者展开法律攻防,但鉴于当时事件已对生命造成重大危险,因此提出了与之相应数额的损害赔偿请求。
该案发生于2022年5月22日,在釜山镇区西面一带。当时加害者 Lee 于清晨5时左右,出于强奸目的,跟踪正在回家的受害者10余分钟,随后在办公公寓公共门厅内对其实施暴行。当时受害者头部遭到集中殴打,当场失去意识昏倒。Lee 在一审中以杀人未遂罪被起诉,但在二审中,检方在受害者案发时所穿牛仔裤上提取出 Lee 的脱氧核糖核酸(DNA)等追加证据,遂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强奸杀人未遂。Lee 于去年9月21日被大法院(相当于最高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另一方面,Lee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控以出狱后将找到受害者实施报复等言语进行威胁,并向前女友寄送恐吓信件等报复性威胁罪名而被起诉,目前正在受审。上月19日,釜山地方法院西部支院第1刑事部对 Lee 进行了第二次证人询问。当日庭审中,与 Lee 关押在同一房间的两名在押人员以证人身份出庭。他们均作证称,Lee 平日不断发表针对受害者的报复性威胁言论和贬低言论。
曾于去年3月至6月与 Lee 同室羁押3个月的证人A表示:“新闻中播出回旋踢事件时,我听到 Lee 向隔壁房间在押人员诉说冤屈,并称出狱后要杀死受害者并对其实施性侵。”当时 Lee 正在进行二审审理。A又称:“Lee 通过所谓‘通房’的方式说话,因此同室在押人员大多都听到了这些话。”所谓“通房”,是指在押人员在自己羁押的房间内提高嗓门,与其他房间的在押人员对话。另一名证人B也表示,Lee 平时经常发表带有报复性的言论,并转述称,他更多是在发泄对量刑的不满,而非表现出悔意。
当天旁听庭审的受害者表示:“我认为这是一场充分展现完全没有悔意的被告真面目的审判。”受害者还就侦查不力追究责任,向国家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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