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警察跟踪小30岁同事被判有罪
罚款300万韩元宣告缓期执行
法官:“给受害者造成恐惧和不安”

追踪小30岁女同事表白“喜欢你” 50多岁警察被判有罪 View original image

一名对小自己30岁的女同事产生异性好感并多次联系对方的男性警察公务员,被法院判决有罪。


4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4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Yoo Donggyun)于上月29日对因涉嫌违反《关于跟踪犯罪处罚等的法律》被起诉的A某宣告缓期宣判。缓期宣判是有罪判决的一种形式,适用于被认为情节较轻的犯罪,对其在一定期间内暂缓宣告刑罚,如果自缓期宣判之日起经过2年,则免除对其宣告刑罚的制度。


根据起诉事实,身为警察公务员的男性A某在去年8月向曾一起共事的女同事B某表白,称“从异性的角度喜欢她”。B某要求A某今后不要再联系自己,但他直到今年1月仍约47次打电话或发送短信。最终,A某因涉嫌跟踪被移送审判。



一审认为,A某的联系行为给B某带来了恐惧感和不安感,认定构成跟踪。合议庭指出:“被告人违背比自己小约30岁的职场同事的意愿打电话或发送信息”,“从上级被告人处接到不想要的联系的被害人,诉称承受了相当程度的心理不安和不快感。”同时表示:“但被告人在侦查过程中对自己的错误全部予以承认,被害人也表示不愿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悔罪情节明显,法院判断仅在此次对被告人缓期宣告刑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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