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起诉儿童虐待案件”
“应修改《儿童福利法》”

全北教师工会指出,一名家长以“管教打扰课堂的小学生子女”为由,在3年间对班主任教师提出了20余次陈情、投诉和诉讼等,工会已敦促其立即停止相关行为。


全北教师工会4日通过新闻稿表示:“请停止针对‘红牌教师’反复提出的儿童虐待控告。”据教师工会介绍,2021年4月,在全北某小学二年级教室里,一名学生拿着矿泉水塑料瓶玩耍并发出声音,教师A某为鼓励其参与课堂,给予了作为惩戒分数一类的“红牌”。


对此,家长B某来到学校,以“情感虐待”为由提出抗议,并在连续三天不送子女上学的同时,要求更换班主任。他还向学生人权审议委员会等机构提交了投诉,并以涉嫌儿童虐待为由向警方举报A某。


因管教子女多次投诉老师…教师工会呼吁家长停止投诉 View original image

学校教权保护委员会曾建议其“停止不当干涉”,但B某以行政诉讼进行对抗,案件最终上诉至大法院。去年9月,大法院判决指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作出的判断和教育活动,如无特别事由,应当予以尊重”,并认定B某的行为构成“侵害教权”。


然而此后,B某仍与另一名家长C某一起持续提起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教师工会指出:“从C某的控告内容部分原封不动沿用B某的内容、C某和B某在2023年11月与2024年8月均在同一日期提起诉讼、C某的民事诉讼起诉状上记载的是B某的住址等情况来看,难以排除事先串通、以折磨教师为目的而采取行动的嫌疑。”


工会还表示:“C某目前在全州一所大学担任教授,身为在讲台上教导学生的教育者,却对同为教育者的教师进行毫无节制、带有恶意的儿童虐待举报,这一情况令人难以理解。”接着表示:“令人非常遗憾的是,明明在2021年当时与A某沟通顺畅、并无大问题,却在事发1年6个月之后才凭借开具的诊断书提起控告。”



教师工会面向国会表示:“要求修改《儿童福利法》第17条第5项,使非故意且不具有持续性的行为不被视为儿童虐待。”同时面向保健福祉部表示:“为减轻因涉嫌违反《儿童福利法》而被起诉所带来的痛苦,建议制定施行令,使无嫌疑的儿童虐待案件在警方侦查阶段即予以终结。”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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