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行为让我羞愧后悔”
检方在二审中对一名因在自己就读的高中及父母经营的餐厅洗手间等处多次进行非法拍摄并传播影像而被起诉的十多岁被告,求处有期徒刑8年。
28日,韩联社报道称,“光州高等法院济州刑事第1庭(审判长 Lee Jaeshin 首席法官)就因违反《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等罪名被起诉的19岁A某一案,召开了二审首次公判兼结案公判。”检方此前在一审中曾求处有期徒刑长期8年、短期4年,此后A某已成年,在二审中检方求处有期徒刑8年。
A某被控于去年9月中旬至10月18日期间,先后潜入济州市一处餐厅及其就读高中的女洗手间,使用手机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员进行235次非法拍摄,并通过社交网络服务(社交媒体)将拍摄物10次对外传播。此外,他还被指持有拍摄到受害者身体的影像资料,借用朋友的平板电脑使用,擅自登录朋友的社交媒体账户,偷偷下载并持有视频和照片。
当天在最后辩论中,A某的辩护人称:“被告对自己的错误深刻反省,案发时尚属未成年人,且无前科。一审中已与5名受害者达成和解,之后虽未再追加和解,但他事后仍写下道歉信,通过受害者代理律师转达。”请求从轻处罚。A某表示:“由于我错误的行为,让受害者们在心理上受到巨大伤害,我由衷感到抱歉。”“我意识到,出于自己的性好奇心所犯的罪行会带来多大的伤害,对自己错误的行为感到羞愧和后悔。”
受害者一方代理律师表示,为传达案件的严重性,将在宣判前提交调查受害者心理状态等内容的资料作为参考材料。宣判公判预计在今年10月进行。
与此同时,A某的犯罪行为于去年10月18日被曝光:一名教师在校内洗手间发现装有已开启拍摄功能手机的抽纸盒后向警方报案。A某在警方接到报案的次日自首,最终被学校作出退学处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后,检方与被告双方均提起上诉,教师团体也表示将采取行动,推动对加害者予以严惩。
针对一审判决结果,济州教师劳动组合(教师工会)发表声明称:“将站在前列,推动对加害者予以严惩”,“根据受害教师的上诉意向,今后将通过在全国范围内重新展开要求严惩的教师联名签名运动等方式,持续提出问题并推动舆论化。”
教师工会指出:“此案发生后,针对教师的非法拍摄案件仍在持续发生。尽管这属于明显的性犯罪,却仅被视为青春期青少年的单纯性好奇,从而仅以轻描淡写的处罚收场,这种温情主义正在带来恶性循环。”“受害教师只能独自承受痛苦,饱受严重创伤后应激障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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