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时,无需亲自前往登记所,也可以通过移动应用程序(App)便捷办理。同时,为了防止近期屡次出现的信托不动产“全租诈骗”案件,规定在交易信托财产时,须在信托登记中记载相关注意事项。
28日,包含上述内容的不动产登记法修正案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根据现行不动产登记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时,当事人必须亲自前往该不动产所在地管辖登记所提出申请,手续颇为不便。修法后,也可以通过移动应用程序进行申请,从而提升电子申请方式的可及性。
本次修正案还规定,在买卖或出租信托不动产时,应记载须核实处分权限的注意事项。一般而言,信托不动产的处分权限在受托人而非委托人手中,签订买卖或租赁合同时,不仅要核对登记簿,还必须查验信托原簿,确认信托不动产的处分权人。近期在签订信托不动产的全租合同时,未进行上述确认,反而与并无处分权的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导致承租人无法取得依据《住宅租赁保护法》所享有的对抗力的案件屡有发生。为此,修正后的法律规定,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强制记载相关注意事项,以防范此类情况。
同时,登记所的管辖要件也得到放宽。此前,如申请针对多处不动产设立共同抵押权,当事人必须逐一前往各自管辖登记所办理登记申请;修法后,可由其中一处分管登记所统一办理相关登记事务。尤其是在继承、遗赠案件中,继承人可在其日常居住地或工作地点附近的登记所等全国任一登记所提出登记申请。
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移动登记申请等措施,将提升民众在不动产登记申请方面的便利性,并有望在相当程度上预防信托不动产交易中可能发生的全租诈骗损失。他同时称,今后也将继续致力于改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以进一步提升民众在不动产登记申请方面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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