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殖民统治时期被强征动员受害者及其遗属,要求从韩日请求权资金中分给他们应得份额,并以国家为被告提起诉讼,但在一审中败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45部(审判长法官 Kim Kyungsoo)28日就10名受害者及遗属以国家为对象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合议庭认为:“本案争点在于,根据请求权协定,原告等人的个人请求权是否消灭,如同大法院(最高法院)已判示的那样,不能仅凭签订请求权协定这一事实就认定个人请求权已经消灭。”
同时表示:“原告的主张是,请求权协定侵害了个人请求权,但大法院已判断请求权并未消灭”,“基于这一前提,原告的请求不予采纳。”
同一法院民事合议第15部(审判长法官 Choi Gyuyeon)当天也以同样理由,对6名受害者及遗属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作出原告败诉判决。
韩国和日本于1965年为实现两国邦交正常化并解决战后赔偿问题签订了《韩日基本条约》。与此相关,双方又缔结了请求权协定,由日本政府在10年内向韩国政府提供3000万美元、共计3亿美元作为赔偿金。
原告主张,这笔资金中包含被强征动员受害者的份额,但政府未予分配,构成不法行为,因此于2017年提起诉讼,要求赔偿6亿韩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