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情报司令部人员收钱向中国泄露“黑色特工”情报
军检察团:“收受超1亿现金后共交付12份资料”
“资料是否流向朝鲜不明,间谍罪不成立”
经确认,国军情报司令部(情报司)一名文职人员A某被一名疑似中国情报人员策反,多次收受金额达数亿韩元的金钱。
28日,据军检察团消息,前一日已对涉嫌泄露军情报要员身份信息等的国军情报司令部所属文职人员A某提起拘捕起诉。对其适用的罪名包括:▲《军刑法》上的一般利敌罪 ▲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受贿) ▲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等。
同日,据国防部消息,国防部检察团和国军防谍司令部以A某涉嫌违反《军刑法》上的一般利敌罪、《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受贿)、《军事机密保护法》为由,对其予以羁押调查后于前一日提起公诉。
据国防部称,A某大约在2017年于中国被一名情报人员策反,此后按照对方指示,通过打印、拍照、屏幕截图、记录笔记等手段,探查并收集军事机密。A某曾以军官身份从事情报工作,之后以文职人员身份重新进入情报司任职。据悉,其中包括伪装成企业家等身份,在中国、俄罗斯等地收集朝鲜情报的“黑色要员”,即情报司要员的真实姓名、活动国家以及整个部队现状等内容。
A某将这些机密擅自带出营区至个人宿舍,并通过上传至中国的互联网云服务器的方式泄露信息。为逃避侦查机关追踪,A某每次都使用不同账号登录云端,为各个文件设置密码,并删除对话记录,行事极为缜密。调查显示,A某向中国情报人员提供军事机密,作为回报,通过借名账户等方式收受了数亿韩元。A某的犯罪行为于今年6月被防谍司发现,并于上月30日被拘捕。
然而,A某一直声称自己遭到朝鲜黑客攻击。此后,防谍司确认,从事与朝鲜相关情报工作的要员个人信息等被泄露并流入一名中国人之手。据悉,隐匿身份开展活动的“黑色要员”相关信息也被泄出。调查结果显示,情报司内部电脑中的保密资料被转移至A某的个人笔记本电脑,该资料随后再次外泄。将军事机密转移到个人笔记本电脑这一行为本身就已构成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
此前,国军防谍司令部已于本月8日以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以及涉嫌触犯《军刑法》上的一般利敌罪和间谍罪为由,将A某移送军检察机关。
军检察在审查防谍司的侦查记录后,未对A某适用间谍罪。《军刑法》和《刑法》规定,为“敌人”实施间谍行为者适用间谍罪,此处的“敌人”指朝鲜。舆论认为,军检察未对A某适用间谍罪,是因为其与朝鲜之间的关联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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