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学生上黑板做题当众羞辱”……被控“虐待儿童”的教师
家长称“让孩子把不会的题目到黑板上解答是虐待”
“这是教师正当裁量行为,不构成虐待”…最终认定无嫌疑
全国教师工会:“亟需根本性解决方案…有必要修改儿童虐待法”
有消息称,全罗北道群山市一所中学的一名教师被一名学生家长起诉。
27日,据全国教师劳动组合全罗北道支部透露,全罗北道井邑警察署近日对因涉嫌虐待儿童而被起诉的教师A作出“无嫌疑、不移送”的决定。A在今年3月被学生家长B以“让学生在黑板上解答自己不会的题目,当众让其难堪”“只针对特定学生说不打扫卫生”等理由提起诉讼。B主张,A对学生实施了情绪上的虐待。
警方在不移送决定书中说明称,“从B的举报内容来看,可以认为是教师A在正当教育活动和生活指导权限范围内的自由裁量行为,仅凭受害学生的陈述难以认定已严重到妨碍儿童心理健康正常发育的程度,也不存在足以予以认可的证据”。
经确认,该事件是在去年年底处理学生间发生的校园暴力案件过程中出现的。B就该校园暴力案件要求A将受害学生与施暴学生进行分离。但根据现行规定,在未进行校园暴力正式举报的情况下,教师不能擅自强制分离学生,因此A以程序上存在问题为由予以拒绝。然而,据悉,在自身要求未获接受后,B便向学校方面不断要求将A调离岗位,称“教师明知学生正遭受欺凌却放任不管”。
对此,全国教师劳动组合全罗北道支部于26日发表声明称:“部分家长通过寻找管理人员或上级施压的方式传达自己的要求”,“在这一过程中,将起诉和控告当作威胁手段,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便付诸实施。”声明还呼吁说:“教师要在长达数月、甚至几年、谁也无法预料的漫长痛苦时间中煎熬,即便最终得到‘无嫌疑’的结果,教师的身心已处于难以恢复的严重状态。”同时表示:“教育监应当对出于骚扰教师目的而恶意利用儿童虐待犯罪举报的家长采取强硬的法律应对,以保护教师。必须切实拿出根本性解决方案,杜绝‘反正报了再说’式的随意举报行为,尽快修订有关情绪性儿童虐待的规定。”
如A的案例所示,以儿童虐待之名进行的家长起诉、控告,被认为是侵犯教师权利的最普遍类型。规定禁止行为的现行《儿童福利法》第17条中,虽明确写有“损害儿童心理健康及发育的情绪性虐待行为”(第5项),但由于缺乏详细说明,可作广泛解读,已引发问题。教育界一直要求对该法条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以防止无差别的儿童虐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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