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赖性和可行性方面仍显不足”
地方政府交流人员的待遇与工作地点条件成问题
须明确提出“综合教师”的资格、科目与学分等标准
韩国教育部正在推进的“幼教与保育一体化”政策,被国会预算政策处担忧缺乏关于能否将原本由地方自治团体编制的预算原封不动移交给市、道教育厅的具体计划。预算政策处还分析称,有必要提出自2026年起引入的综合教师资格的细化标准。
23日据国会预算政策处介绍,该处前一日通过《为克服低出生率的婴幼儿教育·保育支援项目评价》资料指出:“需要对能否将既往地方自治团体根据财政状况自主编排并自主支持的自治体项目预算,原样移交给市、道教育厅由其进行支持,进行缜密审查。”
目前由地方自治团体自主推进的约2万亿韩元特殊保育政策项目,是由各自治团体自主决定并实施的项目。预算政策处解释称,在现行情况下,中央政府缺乏可以强制移交该项目的法律依据。预算政策处还补充说,与2012年宣布扩大“努利课程”财政支援对象时曾预测地方教育财政交付金将每年增加3.5万亿韩元以上不同,实际交付金额偏少,导致教育厅与地方自治团体之间发生了矛盾。
为此,预算政策处强调,必须伴随制定关于地方自治团体人力与资产移交的具体计划以及相关法律修订。预算政策处表示:“需要具体审查将要交流的人力待遇如何保障、市、道教育厅的工作地点是否有接纳余地等问题。”截至去年4月,全国市、道厅及市、郡、区厅中负责婴幼儿保育业务的人员约为1904名。
预算政策处还批评称,幼教与保育一体化的资金筹措方案尚未具体完善。预算政策处表示:“尽管将耗费相当规模的预算,但在《幼教与保育一体化执行计划》中,除新设‘教育·照护责任特别会计’的内容外,并未制定预计所需预算或资金筹措方案”,“由于缺乏对所需预算的大致测算值及资金筹措方案,计划在可信度和可行性方面存在不足。”
同时,预算政策处还敦促,有必要对综合教员的资格及培养体系标准进行具体化。预算政策处表示:“尽管计划自2026年起引入综合教师资格,并让在职教员取得综合教员资格,但截至目前,关于适用资格、开设课程、内容、学分等具体教育课程尚未确定”,“应当提出关于在职教员之间资格与待遇差异的整合、在职教员再教育等方面明确而具体的方案,并从多角度进行审查,以防止因推进幼教与保育一体化而出现教师空缺等问题。”
根据教育部今年6月发布的《幼教与保育一体化执行计划》,关于综合教员的资格·培养以及设立·运营标准等,将经过意见征集后,于今年下半年最终确定相关标准。
另一方面,教育部当天上午在首尔教育大学召开公听会,汇集教师团体和家长等教育界意见,以确定婴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机构的名称。自下月1日起,将以17个教育厅和152所试点学校等机构为对象开展试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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