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小规模林业经营户(林业家庭以及栽培山野菜、药用作物、观赏作物、香菇、木本果树的农户)发放的林业直接支付金将予以上调,同时放宽发放对象标准的《林业直接支付制度法施行令部分修正案》近日在国务会议上获通过。


据林业厅22日消息,林业直接支付金发放对象为山地经营面积在0.1公顷以上、0.5公顷以下且年收入低于4500万韩元的小规模林业经营户。修正案中写明,将林业直接支付金额从原先的120万韩元提高至130万韩元发放。


韩国山林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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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过去以造林业为主营业务、经营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时,必须满足每年从事林业工作90日以上的条件,今后将放宽为与基本从事要件相同(每年从事林业工作60日)的标准。


《林业直接支付制度法》是关于为提升林业和森林公益功能而运营直接支付制度的法律。其立法宗旨在于,对生产大枣、核桃、板栗等法律规定林产品的林产品生产业经营户,以及在山地植树并进行经营的造林业经营户的收入进行补偿,同时提升森林的公益价值。


此次修正案旨在保障林产品生产业中小规模林业经营户的收入稳定,并通过使法律条文更加具体化来提高制度的实效性,预计最早将于本月末开始实施。



林业厅森林产业政策局局长 Park Eunsik 表示:“施行令的修订有望有助于提高小规模林业经营户的收入,并促进制度的稳定运行。林业厅今后也将积极听取从业者意见,扩大林业直接支付制度受益范围,提升林业从业者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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