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收入不到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抚养子女者逾一半为韩国国籍子女

有调查结果显示,由于离婚、丧偶等原因离开韩国、返回越南的越南多文化家庭中,有3成家庭的月收入甚至不到越南劳动者月平均收入710万越南盾(38万5530韩元)的三分之一。


其中一半以上有需要抚养的具有韩国国籍的子女,而超过八成受访者希望子女在韩国接受教育和就业,因此有声音指出,需要我国政府提供支持以帮助这些家庭稳定生计。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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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月15日《Newsis》获取的韩国女性家庭部《2023年越南境外多文化家庭实态调查》结果显示,该调查自去年9月至今年1月实施,以与韩国男性结婚的结婚移居女性161人及其子女130人为对象进行。


她们的平均年龄为37岁,在韩国结婚后因离婚、丧偶、分居等原因返回越南,目前居住在越南北部海防以及南部芹苴、永隆、后江、金瓯、薄辽等地。


在国内国际婚姻中占27.6%的“越南妻子”离开韩国后,经济状况并不理想。161名结婚移居女性中,36人(22.4%)表示没有月收入,18人回答月收入不足200万越南盾(10万8200韩元)。月收入在200万至500万越南盾(27万500韩元)的占比最多,为43.5%。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一半的结婚移居女性以低于当地月平均收入的水平维持生活。


她们大多在寻找稳定工作方面遇到困难,且超过一半(64.7%)有需要抚养的子女。其中有1名子女的占51.6%,有2名子女的占11.2%。子女的平均年龄为13岁,拥有韩国国籍的占52.3%,越南国籍占27.3%,双重国籍占20.3%。回答由返乡女性本人直接抚养子女的比例为82.4%。


在这些子女中,86.8%(92人)被称目前正常在校就读,但其余14人目前未就学或从未上过学。


在抚养子女的结婚移居女性中,80.4%(78人)回答希望子女在韩国接受教育,85.4%(82人)回答希望子女能在韩国就业。


本次实态调查同时还进行了深度访谈,以在越南的返乡子女和抚养者同时接受采访的方式进行。与女性家庭部共同开展调查的社团法人联合国人权政策中心表示,根据此次实态调查结果,应当制定保障这些家庭稳定居留和教育的境外多文化家庭政策,尤其将发放儿童津贴和紧急医疗支援列为核心课题。



该中心称:“目前返乡结婚移居女性无法领取韩国的儿童津贴,因此有必要提供能够直接帮助韩越子女的金钱支援”,“通过发放儿童津贴,也有可能找到迄今尚未被发现的返乡女性及其子女。”该中心还表示:“政府层面应努力掌握返乡女性及韩越子女的规模”,“有必要从政府层面现实地思考具有韩国国籍的韩越子女的教育与职业发展问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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