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下月宣判二审
将一名25岁青年逼上绝路的“职场霸凌”加害者在二审中请求从轻处理。
联合新闻社13日报道称,在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刑事1部(审判长:权相杓)审理的二审结案公判中,被以恐吓、暴行、违反信息通信网法等罪名起诉的A某(41岁)表示:“我承认自己做错的部分,并且在真心反省。”
A某的辩护人辩称:“在侦查及一审审理过程中,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的部分并未争执,全部予以承认,但事实查询结果显示,2021年至2022年期间,被害人因多次家庭不和而被报失踪多次得到确认”,“看来被害人死亡似乎还存在其他因素。”
A某一方在今年5月举行的本案二审首次公判时,也曾作出“无法断定全某走向死亡的经过一定归咎于A某”的辩护主张。
相反,检方请求法院驳回A某上诉,维持一审判处的2年6个月有期徒刑。检方指出:“从情节来看,被告似乎对被害人实施了习惯性殴打,被害人因职场霸凌而死亡,遗属正在恳请严惩”,“针对被害人的辱骂和恐吓程度并不轻,而且在二审审理过程中,被告仍有似乎要将死亡原因推给被害人的行为,丝毫没有反省。”
A某被控自去年3月起,多次通过电话对被害人、已故的Jeon Youngjin进行共计86次辱骂、16次恐吓、4次殴打。调查结果显示,他反复辱骂称:“像XXXX一样的XX,真想一刀弄死你,你这讨厌的XX”,“道歉就完事了是吧,你这XXX”,“想每天早上一起床就先挨打开始吗?”“就算没分寸也得有个限度”,“明天一来上班就先打你十二棍。”
难以忍受A某的霸凌后,Jeon于去年5月23日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Jeon就职的束草市某汽车零部件公司,是一家员工不到5人的小公司。在那里遇到的、拥有约20年从业经历的A某,是Jeon的第一位职场上司。
此前一审法院判处A某2年6个月有期徒刑,当庭收监。法院指出:“被告多次殴打、辱骂并恐吓被害人,被害人在折磨之下,不堪其苦,在年轻时就结束了生命”,“本案是职场霸凌的极端案例。”二审宣判公判将于9月5日在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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