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公团《交通安全研究》分析
“明知个人移动设备使用规则但遵守率仍然偏低”

数据显示,发生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等个人型移动装置(PM)交通事故的驾驶人中,有35%属于无证驾驶。


10日,道路交通公团交通科学研究院发行的学术期刊《交通安全研究》刊登了题为《为确保个人型移动装置交通安全的政策方向研究》的论文,包含上述内容。研究团队利用公团交通事故分析系统(TAAS),收集了从2017年至2022年6年间全国发生的与PM事故相关的5900余件数据,其中选取可确认事故当事人年龄段的5860件进行分析。


分析结果显示,造成个人型移动装置事故的驾驶人中,未满20岁占32.4%,为最多。其后依次为20多岁32.1%、30多岁14.7%、40多岁9.4%、50多岁5.9%、60多岁2.8%、70岁以上2.7%。


首尔江南区三成站附近的电动滑板车。Kim Hyunmin 记者提供

首尔江南区三成站附近的电动滑板车。Kim Hyunmin 记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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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PM必须持有第二种原动机装置自行车驾驶证(16岁以上可取得)及以上等级的驾照方可驾驶,但34.6%(2027件)的事故是由未取得驾照者引发的。造成无证事故的驾驶人中,未满20岁占67.6%,20多岁占18.6%。对此,研究团队建议称:“有必要引导20多岁及以下人群取得驾驶证,将其纳入制度体系内进行积极的驾驶人管理。”


从事故类型看,PM事故中车对车事故占50.5%,超过一半;其次是车对人(38.4%)、车辆单方事故(11.1%)。研究团队指出:“由于个人型移动装置驾驶人经常违反通行方式规定,在人行道上行驶,因此车对人事故比例较高。”


研究团队还以最近1年内有PM使用经验的20岁以上驾驶人100人为对象,就使用规则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使用规则的认知率与实际遵守率之间存在相当差距。63%的受访者表示了解PM允许通行道路(自行车道等),知道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和了解乘坐人数限制的比例分别高达97.0%、92.0%。


此外,关于禁止酒后驾驶,所有受访者(100.0%)均表示知晓;对前照灯等照明装置的强制配备规定,也有超过一半(54.0%)的受访者知情。但表示会遵守这些使用规则的比例却低得多。回答会遵守PM允许通行道路并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受访者各仅为26.0%;遵守乘坐人数限制和禁止酒后驾驶规定的比例则分别为77.0%、82.0%。



研究团队强调:“应以十多岁和二十多岁的PM驾驶人为重点,积极实施交通安全教育”,“还应通过强化执法,对酒后驾驶、搭载同乘者等PM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有力管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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