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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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企业合并时向竞争当局提交能够消除竞争限制忧虑的适当纠正方案,企业合并的审议和决议期限将会缩短。简易程序所适用的预估罚款上限也将从1亿韩元提高到3亿韩元。


公平交易委员会7日表示,将实施包含上述内容的修订版《公平交易委员会会议运营及案件程序等规定》。


首先,若利用自当日起施行的“企业合并纠正方案提交制度”,相关企业合并案件将被迅速审议和决议。企业合并申报公司若提交能够消除竞争限制忧虑的适当纠正方案,并同意审查报告中包括措施意见在内的所有内容,在将该同意意向通知公平交易委员会后,将于15日内召开审议会议,并在达成合意后20日内制作决议书。


同时,扩大了可在小组会议上进行审议的企业合并案件范围。即便是资产总额或销售额规模在2万亿韩元以上的“大型公司”的企业合并,只要交易金额低于6000亿韩元,就可以在小组会议而非全体会议上进行审议。


同时,将可申请简易决议的预估罚款金额从“1亿韩元以下”扩大为“3亿韩元以下”。简易程序是指,当经营者接受审查报告中的涉嫌事实及措施意见时,无需提交公平交易委员会正式审判,而通过书面审理迅速作出决议的程序。


若经营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接受在简易审议中决定的罚款金额,还可在此基础上额外获得相当于该罚款金额10%的减免。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通过本次案件规则的修订,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案件处理将更加高效,经营者和申诉人的便利性也将得到提升。”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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