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改进监管沙盒运行方案
设立新产业监管创新委员会审议和表决程序
推动各部门先行提案的“规划型”模式扩散
政府将改善在监管沙盒运行过程中被视为顽疾的审议延误案例。政府将扩大并改组原有的“新产业监管创新委员会”的职能,运营以民间专家为中心的协调·审议机构。该委员会将负责解决因利益相关方意见分歧而产生的各种矛盾,如若无法完成协调,还将提出建议方案。
设立承担协调职能的“创新委”…计划年内实施
政府1日在政府首尔大楼召开由国务总理主持的第43次国家事务相关部长会议,发布了包含加强对新产业培育进行系统性支持内容的《监管沙盒运行改进方案》。
监管沙盒是支持企业利用自动驾驶汽车、无人机、人工智能(AI)等新技术开展创新业务的制度。其核心在于,当企业因现行监管受阻而无法将产品推向市场时,在一定期间(特例期间)内暂时豁免相关监管,为其开辟道路。此后,如若在业务有效性和安全性等方面不存在问题,还将推进废除相关监管的工作。
政府表示,自2019年首次实施监管沙盒以来,截至上月,共有1266件获得批准,308件取得了监管改善成效。不过,尽管在制度运行过程中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等方式进行了多项改进工作,但仍有不少课题亟待解决,因此自今年3月起面向学界、企业及相关部门举行座谈会,梳理工作现状,并据此提出了此次改进方案。
此次改进方案围绕“构建系统化的管理·支持体系”和“按实证阶段改善运行”两大支柱,纳入了多项改进内容。政府的目标是,将从启动审议到授予特例、开始实证、完成法律修订这一最长需时4~5年的周期压缩到2~3年之内。
尤其是为改善被视为最大问题的审议延误,政府将着手运营第三方中立的民间主导协调机构。虽然政府通过去年修订《行政规制基本法》施行令,自今年起要求在90日内完成审议,但若仍未完成协商,便会出现难以将议题提交监管特例委员会等问题。目前,审议延误超过1年的项目多达78件。
为此,政府将扩大并改组隶属于规制改革委员会之下的“新产业监管创新委员会(创新委)”职能。当审议或议题提交出现延误、附加了与实证目的不符的(特例授予)附加条件、或法律法规整顿工作滞后时,创新委将发挥作用。创新委还将就审议协调建议案作出决议,如相关部门不予采纳,则将议题提交规制改革委员会重新讨论。委员会成员预计包括由民间和学界推选的委员长(1人)及委员(4人)、规制创新企划官(干事)等。
在为设立创新委提供法律依据的过程中,将推进包括修订《行政规制基本法》施行令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但由于修订施行令尚需一定时间,政府计划先通过国务总理训令预先确立法律依据。国务调整室规制创新企划官 Jeong Byeonggyu 表示,“一旦(创新委)人员构成到位,将依据总理训令立即开展工作”,并说明“预计在10~11月左右”。
自上而下运行“规划型监管沙盒”
政府还将改善因各监管沙盒领域程序、标准不明确而给经营者带来的困难。在监管沙盒八大领域内,将制定适用于所有领域的标准化业务处理程序,推动制度运行的统一化。
在改善监管部门或地方政府不配合问题方面,政府将每半年评估一次监管沙盒的成效,并在国务会议等场合进行汇报,同时向表现优秀的部门给予激励。在政府工作评估中,将提高监管沙盒推进成效的反映比例,在行政安全部实施的地方政府评估中也将把推进实绩纳入考核。
政府还将提升原本分别在八个领域开设的监管沙盒网站之间的联动性,并对各项目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向项目申请人按阶段提供审议进展情况,构建透明的审议程序。
此外,还将引入在现有自下而上(Bottom-Up)方式的监管沙盒基础上,以自上而下(Top-Down)方式加以扩大的“规划型监管沙盒”。即由各部门先行发掘监管改善课题,再招募经营者,并给予监管特例。规制创新企划官 Jeong 表示,“这一方式去年已在部分领域试点引入并实施”,“今后将扩展至所有部门并使之常态化”。
在实证推进阶段,为改善法律法规整顿难度大的问题,将强化实证数据的积累与管理。在此过程中,为顺利制定安全性验证计划并确定所需数据项目,政府计划制定并实施标准化的安全性验证方式。政府将通过委托行政研究院及专业研究机构开展研究,并分析以往案例,力争在年末前推出相关模板。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