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预算不属于企划财政部预算室 View original image

“只要看预算申请书,就会知道我们删减了哪些预算。这样一来,还能查出是哪个部门、哪位负责人主导了删减。负责的科长大概会被抗议电话淹没,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正常工作吗?”


企划财政部一名预算室干部在被记者问到“为何不公开预算申请书”时如此回答。所谓预算申请书,是指政府各部门向企划财政部申请拨付预算的文件。企划财政部以预算申请书为基础,增加或削减预算后,编制政府预算案。企划财政部以民怨增多、工作负担可能加重为由,决定不公开预算申请书。


但司法部门的看法不同。企划财政部正就预算申请书公开问题与媒体和市民团体进行诉讼。负责一审的首尔行政法院逐条反驳了企划财政部的依据。合议庭指出,“被告(企划财政部)所主张的工作负担加重等情形,仅属笼统的推测或可能性而已”。法院反而判决认为,公开预算申请书“不仅保障了国民的知情权,还有助于切实保障国民在预算编制中的参与”。


若对照国会的预算编制过程来看,企划财政部的担忧显然属于过度忧虑。企划财政部先编制政府预算案并提交给国会。政府案和国会案都会透明公开。任何国民都可以把这两份预算案摆在面前进行比较和分析。可以弄清国会删减和追加了哪些预算,以及哪些选区的预算有所增加。但从未听说过因为砍预算,国会议员或其助理、秘书官遭遇“电话轰炸”。发挥作用的只是媒体和市民社会的评价、监督与审查。


如果认为国民会对企划财政部的预算结构调整一味愤怒,那就大错特错了。我国国民反而更厌恶不加节制的民粹主义。当国会议员为了本选区而增加不必要的预算,或者在项目可行性低、缺乏严格审查的情况下编列预算时,国民会怒斥:“我的税金竟然这样花?”如果企划财政部通过结构调整节约了宝贵的预算,那就不是应该隐瞒的事情,而是理应向国民炫示并大力宣传的成绩。


即便撇开正当性不谈,仅从制度上看,预算申请书也理应公开。根据《国家财政法》第16条规定,政府应当为“预算过程的透明性”和“国民对预算过程的参与”而努力。要实现透明的预算编制,就必须了解各部门最初撰写的预算申请书内容。如果在预算讨论正酣之际公开预算申请书压力过大,那么在最终预算案出台后予以公开即可。国民在阅读预算申请书后发出的声音,由企划财政部进行判断并在下一年度预算案中加以反映就行了。



预算并不属于企划财政部预算室,而是用国民辛苦挣来的税金筹集而成的国民财产。在如今这种连“政府如何将我的税金用于预算”的基本情况都不得而知的局面下,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说这是“正当的”。企划财政部在一审败诉后虽然提起了上诉,但据称至今仍未提交上诉理由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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