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一名在夫妻争吵中企图纵火烧家的50多岁丈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31日,据联合新闻社报道,“蔚山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审判长 Lee Daero)以现住建筑物放火未遂罪,将被起诉的丈夫A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A某被指今年1月在蔚山自己住所内铺上纸巾并点火。火势因当时在屋内的十几岁子女扑灭,未进一步蔓延。据悉,A某在饮酒状态下与妻子发生争吵后,无法控制情绪而实施了该行为。
合议庭就量刑理由说明称:“被告人此前因同类犯罪受过处罚,却仍再次实施此类行为。不过,法庭酌情考虑了其正在反省、并通过治疗立志防止再犯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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