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税法修正]即使增加临时工和超短工时员工也适用“综合雇用税额扣除”
今后,增加临时工和超短工时劳动者雇用的企业也将能够享受综合雇用税额扣除优惠。
25日,企划财政部召开税制发展审议委员会,公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2024年税法修正案》。综合雇用税额扣除是针对与前一课税年度相比增加雇用的企业,最多在3年内给予的税收优惠。现行制度对增加正式工,或扩大青年正式员工、残障人士、60岁以上老年人、职业中断女性等雇用的企业,按每人最高1550万韩元给予税额扣除。对于雇用期限不足1年的定期工和每周工作时间不足15小时的短时间劳动者,则没有单独的税收优惠。
今后,即便是增加超短期劳动者,也可以享受税额扣除。企划财政部计划对企业增加的人工成本总额增量按比例给予支持。中小企业在工资增幅为3%至20%时,可就增量的20%享受税额扣除;工资增幅超过20%时,可就超过20%部分增量的40%享受扣除。中坚企业则分别适用10%、20%的扣除率。但必须满足“持续雇用者(无固定合同期限、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一般劳动者)”人数保持不变或有所增加这一条件,才能获得税收优惠。
企划财政部对增加超短期劳动者的企业也扩大税收优惠,是基于现行以常态劳动者为中心的制度在促进雇用方面激励效果不足的判断。企划财政部表示:“对于法定退休人员、自愿选择非正式就业者、简单劳务岗位从业者等难以或不适宜转为正式工的劳动者,有必要通过税法修订来改善其工作条件。”
但也有担忧认为,此次调整可能会推动企业扩大超短期雇用。对此,企划财政部解释称:“在现行制度中,常态劳动者的概念包含了工作1年以上的定期工和每周工作15小时以上的短时间劳动者,因此即使增加领取低额工资的非正式员工雇用,也能获得较高的税额扣除,此次是对这一不合理之处进行调整。”企划财政部还补充表示:“由于只有在持续雇用人数至少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对弹性雇用扩大的优惠,因此关于大量制造非正式员工的担忧应被视为误解。”
对增加“持续雇用”人数企业的税收优惠也将扩大。对于增加连续工作1年以上劳动者的企业,原本最多可享受每人1550万韩元的减税额度,将大幅提高至最多2400万韩元。对于在地方扩大青年、残障人士、60岁以上人员、职业中断者等持续雇用的中小企业,每人还可额外获得约900万韩元的税收优惠。但支持期限将从原先的3年(不含大企业)缩短为2年。
相应地,将改为向维持雇用的企业提供额外1年的税额扣除激励,以通过追加扣除优惠提供雇用激励。同时,还决定废除企业的事后管理义务,取消现行规定中对与首次扣除年度相比,在第2年以后雇用减少的企业进行追缴的条款。
仅对转为正式工或育儿休假返岗者额外适用1年的单独扣除制度将被废止。企划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转为正式工的情形,只要被纳入持续雇用,就可以适用税额扣除;育儿休假返岗者,如在返岗后确认雇用人数有所增加,将在2年内享受税收优惠。应理解为,虽然没有单独的轨道,但(原本为1年的制度)延长为了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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