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属重大过失…肖像权侵害也属轻微”
前广播通信委员会委员长Lee Donggwan在针对YTN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一审中败诉,他此前指控YTN在报道盆唐持凶行凶事件的新闻背景画面中使用了自己的照片。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941单独合议庭部长法官Woo Gwanje于24日就这名前委员长针对前YTN社长Woo Janggyun及公司高管、职员提起的3亿韩元损害赔偿诉讼作出判决,裁定原告败诉。
合议庭表示:“原告通过向媒体发布新闻稿等方式,已具备就此次播出事故表明立场并予以反驳的充分机会”,“难以认定因该播出事故,原告在社会上所受到的客观评价受到了侵害。”
合议庭还说明:“本案播出事故发生在为公共利益进行报道的过程中,难以认定被告方面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但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程度较为轻微。”
YTN在去年8月报道盆唐持凶行凶事件时,在与嫌疑人相关的新闻中,将这名前委员长的照片作为主播播报时的背景画面,播放了十余秒。
对此,这名前委员长对YTN的高管及职员提出了刑事控告,并同时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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