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毒品管理法
检方对一名直接食用含大麻成分软糖并分发给熟人的20多岁男性求处3年有期徒刑。
24日,在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3单独合议庭,由Lee Hodong 法官审理的公判中,检方以违反《麻醉类管理法》(大麻)嫌疑起诉的研究生 Oh某(26岁)为对象,求处3年有期徒刑。
据检方称,Oh某被控于去年12月左右在首尔麻浦区一夜店附近,从一名身份不明的外国男性那里获得20个含大麻成分的软糖,其中一部分自行食用,另一部分于今年3月提供给熟人。
检方表示:“提供的大麻软糖数量并不少,而且从被告处收受软糖的同事又转给了第三者”,“此外,被告自首后又主张手机丢失等,存在疑似销毁证据的情形”,说明了求刑理由。
当天,Oh某辩护方称:“被告对公诉事实全部予以承认”,但同时主张“虽然没有可辩解之处,但其行为并非出于恶意或蓄意造作”。辩护方并表示:“被告自首后在看守所期间已经清醒反省,恳请从轻处理,以免让必须重新踏入社会的被告留下影响其前途的瑕疵事由。”
Oh某表示:“当时喝了酒,判断力模糊,那名外国人说这是好吃的东西并递给我,我就收下了”,“因引发社会争议深感抱歉,今后绝不会再犯。”
另一方面,针对Oh某的宣判期日将于8月21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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